第 2129 期(2005 年 6 月 12 日) ◎ 時事透析 ◎ 李炳光
分享: Whatsapp ::
電郵 ::
臉書 ::
推特
根據報告,過去十年馬會的捐款:社會服務三十五億、教育培訓三十一億、醫療衛生二十三億和康樂文化十六億。
讀畢這篇報道和自我宣傳的文字後,實在感慨良多。我們不會否認馬會過往對社會的貢獻,捐款數目亦十分龐大,但我們也不能忽視其對助長賭風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以下是個人的回應:
- 馬會沒有提及這超過百億的捐款是從市民的口袋拿出來的。換言之,是從賭博而來的。從賭博而產生的悲劇,對社會和家庭所做成的禍害實在罄竹難書,不需贅述,但馬會竟以賭博為「博彩娛樂,貢獻社會」為口號,實有掩耳盜鈴,自欺欺人之嫌,更何況以賭博賺取的金錢,回饋社會,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本是應該,何需自我炫耀,自詡偉大成就,誤導市民。
- 以賭博而來的金錢作慈善用途,本無可厚非,但一再強調培育青少年,承擔公民責任,建立更有愛心和責任的社會,真使人啼笑皆非。
- 眾所週知,馬會捐款,無論多少,必須以馬會「命名方式」鳴謝,許多機構因不想在自己的招牌上加上馬會之名,而拒絕接受捐款,但也有不少機構只有無奈地降服和妥協,在金錢的誘惑之下,結果香港到處可見冠以馬會名字的機構,難怪馬會自命為全港最大慈善公益資助機構。所謂「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此語確實為至理名言,應再三反思儆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