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談到一夫一妻制的重要性,人類學的研究為此提供歷史例證。學者溫敏(J. D. Unwin)在這方面作了大量的研究,在一九三四年出版了《性與文化》一書(Sex and Cultu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他比較文化與社會組織較進步與較不進步的初民社會,及比較歷史上出現過的社會,在其成長時期與衰落時期的差異。他發現較進步或較富創造力的初民社會,比起較原始或較缺乏創造力的團體,更會克制其性生活。在她們文化與社會成長的時期,該國度的性生活差不多都是處於一個非常節制的狀態下,而當她們衰落時,性混亂的情況便很顯著。婚前的貞潔與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最能大幅減少性自由和性混亂的現象。那些長期維持嚴格性生活規律的文明社會,都能達到高度的文化層次。
巴比倫人、埃及人、雅典人、羅馬人、早期的阿拉伯人,以及盎格魯撒克遜人,在他們社會擴展、文化成長的初期,都有一套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度。只有結婚的人才能有性生活,社會風俗呈現一片貞潔與節制。限制性行為,使得這樣的社會聚積了無數的活力,而將之投入創新、成長的工作行列?這類工作,包括了思想、美學、宗教與社會各方面。因此,這樣的社會能夠有力地擴展,並以驚人的能力抵禦外侮。然而一旦統治集團與整個社會都放鬆它的規律,則在三代之內,文化便會沒落下去,例如:巴比倫、波斯、馬其頓、蒙古、希臘和羅馬文明的後期,以及埃及古王朝、中王朝、新帝國的末期和托勒密王(Ptolemaic)時代。
著名社會學家索羅金這樣總結(以上我也有參考他的《美國性革命》):概略而言,「在二百五十個未開化或低度開化的社會中,有百分之七十允許相當程度的婚前性行為自由。這些自由可能是這些社會仍停留在原始狀況,而無法創造偉大文化的原因。」對比起來,「半原始種族,在這向上的路途中,通常都是禁止婚前或婚外性關係的。」
有一些人埋怨家庭制度限制了人的性自由,當年就著「包二奶」的問題,吳敏倫就提出多元化婚姻的建議,並振振有辭說非一夫一妻制在歷史上是普遍存在的。李家祥就指出那些多是原始部落。歷史經驗顯示那些有高度性自由的社會通常有嚴重的社會問題(如俄國的「一杯水」實驗),不然也停滯不前,性解放分子歌頌的性樂園多是封閉的社會,如周華山研究的摩梭族的走婚制,縱使這種制度能在某時空存在,但難以證明可加諸現代社會和文明。相反,削弱一夫一妻制後的不良後果卻是有目共睹的。
關啟文(香港性文化學會)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時事透析】
【息息相關】
【黃金歲月】
【畫中有話】
【人間如話】
【誠心所願】
【文林】
【聯會活動快訊】
【代禱事項】
【親密家庭】
【資訊年代】
【教會圖說】
【神學縱橫】
【真情真性】
【牧養事件簿】
【有夢人生】
【交流點】
【市井心靈】
【才德女子】
【大丈夫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