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戲改《老子》,曰:「貴大患若『婚』(原作身)」,「婚(原作身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我報以一笑,事實上婚可以為上,亦可以為下。
婚為上
創世記指出神按其形象造男造女,又設立婚姻,兩者有密切的關係。人受造成為具有神聖形象的男女二性,提供了人需要彼此團契的本體論理由,也構成了性與聖交的本體論基礎。男女二性要彼此結合,二人成為一體,如同骨肉相生相連的個體。這奧祕的連合,竟超越父母與子女的天生關係,成為人間最親密的一種關係。這樣,又怎能說「婚為下」呢?關鍵在於亞當與夏娃不僅代表一對男女,他們也是人類的代表。然而當焦點由人類整體轉到個人的層面,獨身是否仍然違背了創造的原意呢?
獨居不好
「那人獨居不好」,於是神從亞當(人)身上取出肋骨,造成了女人,男與女的身分才正式冒現。在此之前,並沒有人與人的團契生活,沒有男與女的交流,因此,也不會生養眾多,遍滿全地。John H. Sailhamer認為,神說人獨居不好的理由,是基於創世記一章所設的生養和管理大地的命令未能完成。不是嗎?在創世記七天裡,神看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並且賜福受造之物。但在夏娃受造之前,獨居的亞當怎能履行這些「好」的命令,又怎能領受神的賜福?於是,那人獨居「不好」。Sailhamer的這個觀點,與心理和性慾無關,而緊接上文創造後神賦予人的使命。假如獨居不好並不因為單身,而是因為使命不達。那麼,獨身及未婚就不是一種缺陷。
獨樂樂
婚姻關係比原生家庭更為親密,團友關係就更難與匹敵,所以當一同長大的朋輩相繼組織家庭,單身的團友每每發現友情日漸轉淡。於是,死黨降格為朋友,朋友降格為「教友」(此處取負面意思)。這種感覺,年近卅歲者常有體會。大半年前,一位姊妹找我傾訴心聲,她當時正為好友籌備婚禮,當婚禮的總監,心情正是既喜也憂,一言難盡。不過,幾個月後,這位姊妹又重新投入工作,有新的目標,有新的學習。她有的自由和彈性,豈是已婚者能享有的呢?人只要有方向,有使命在身,婚也可以為下。得之固可喜也,不得亦無妨,豈不逍遙?未婚者如耶穌基督,生命也可以十分豐富。
井夫(香港性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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