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合約


1988 期(2002 年 9 月 29 日)
◎ 市井心靈 ◎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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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

  上帝在何烈山荊棘之火向摩西顯現,向摩西說了看來極其簡單的一句話:「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句話教人想起祂與希伯來人先祖亞伯蘭所立的約。

  按創世記十五章的記載,耶和華曾經在異象中對亞伯蘭說話:「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創十五5,7)那一天,神與亞伯蘭立約,以古代近東立約起誓的儀式,把這事確認下來(創十五10~17),希伯來人世世代代都活在這聖約之中,從亞伯蘭與神立約到摩西在米甸與神相遇,經歷六至七個世紀,成為希伯來人信仰一個不可丟失的基石。

  對於經歷人生大起大跌已過半生的摩西,神向他提起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先祖的名字,無疑等同於告訴摩西,祂並沒有忘掉與亞伯蘭所立之約(covenant),更表明祂世世代代都履行這份聖約,當摩西經過四十年牧人生涯的磨平,不再有那份要擔當民族領袖的氣概和豪情的時候,神向祂表明祂依然顧念祂的選民,也許當摩西和以色列人在苦難中開始懷疑神為何還不施行拯救,神就在這荊棘火中向摩西表明,歷世歷代祂都是以色列人的神,如今,與摩西近距離相遇,也要成為摩西的神。

  我們在大都會生活的人,常常與人立約(contract),聘約、婚約、租約、樓宇買賣、按揭貸款、貿易等行為都以立約的方式來加以規範,並保障訂立合約雙方。然而,即使在相對看重法治的香港,我們仍然常常經歷破壞合約的事情:僱主與僱員各出奇謀、婚外情、欠租等事屢見不鮮。說到底,不少人立合約的時候只注重一己的好處,不履行合約也很可能是為了自身的利益,這種建基於單方面利益及只著眼於自身利益的合約基礎,薄弱非常(自由經濟學者也許有不同觀點),也在磨蝕我們的心靈,與人類立下聖約的那位神形成強烈對比。

  摩西寫道:「神聽見以色列人的哀聲,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出二24)在摩西的經歷裡,神是那位一直履行聖約的立約者,祂不會悔約,正因為祂的信實可靠,叫我們敢於迎向人間的困局,並祂向我們發出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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