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我的教學生涯,是從七零年開始。那年,我剛從教育學院畢業,便被派往一間頗具名氣的中學任教。
當年我在學校,除了任教中文和音樂科外,還要負責訓練合唱團的工作。九月才上任,十一月便要在畢業禮中演出,我當然手忙腳亂,不知所措。幸得那班當年唸中四的小子,自告奮勇為我張羅已升上中五、中六年級的前任歌詠團員,客串演出。我當然樂透了,知道有了高年級的支持,我可以大著膽子,選唱一些有和聲的歌曲。我還記得當時其中一首選曲是「Go Down Moses」,因為我發現班中有幾個男孩子,音量雄渾有勁,音色沈厚圓潤,唱這類「黑人靈歌」是頗適合的。結果,那天的演出,我們都博取到不少掌聲。
經過那次的合作,我和他們熟絡多了,關係也密切了。原來,他們從沒有輕看我這個初出茅廬的新丁,反而稱讚我慧眼獨具,選曲明智,練習時間雖然倉卒,但也有不俗的演出。我告訴他們,因為我從中學時代,便已參加教會的詩班,每星期日都穿著詩班袍在聖壇上獻唱。唱多了,聽多了,便自然知道甚麼樣的音色適合唱甚麼樣的歌曲。從那時開始,他們便知道我是一個基督徒。
我自小就立下志願,長大後要當一位好老師。可能我比較幸運,在求學時期,我的確遇上不少好老師,他們對我的成長,人生目標的建立,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還記得有一位老師曾對我們說,醫生和教師的工作,其實很相似,前者是醫治人的身體,後者是醫治人的靈魂。一位醫生如果失職或判症錯誤,他會立即遭受譴責。但一位教師如果疏於職守,不負責任,學生蒙受的損害未必立即呈現眼前,但卻影響深遠,甚或禍及終生,所以一位不稱職的老師,其實真的可說是「誤人子弟」。
我常把老師當日這番話引以為鑑,特別是,我是一位基督徒老師,更應以基督作為我的榜樣,好好去教導一群屬於我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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