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是好朋友;但非同屬一教會。
一次聚會中,甲請乙領禱。乙云未有此公眾領禱經驗,辭了,事後,甲向乙提出:
甲:你怎麼連領禱也不懂?你的教會沒有教你嗎?你是基督徒嗎?你沒有禱告的嗎?
乙:對不起!我實在沒有受過領禱訓練。甚麼是合格的禱告方式我都不清楚。所以我
不敢站出來領禱,但我很喜歡與主交談。每晚我一上床就與主「傾偈」;有時
「傾」到深夜。這是我最開心的時刻!因為每次都得到安慰與支持。甚至自己
做錯了事;也多謝主的管教,責備。但這種「傾偈」方式我怕難登大雅之堂;
所以不敢領禱,希望你原諒!
人們多從外貌或浮面表現為衡量標準。結果,在正常的情況外更造就不少作秀人材;甚至坦白專家。但真神卻不從表面功夫為度量衡。因為祂不從外貌取人;祂豈會愛千萬燔祭!祂所喜愛的是憂傷痛悔及誠實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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