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但爭論只是重新開始,並不會因此而完結。
政府在多個團體不斷施壓的情況下,終於推出修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對於報刊愈來愈嚴重的販賣色情暴力現象,總算露出一線曙光,嫖妓指南、色情光碟及網站介紹、性愛花式及工具推介等等會否再在屬於第一類的報刊中出現,全視乎我們怎樣回應。
一直以來政府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的定義十分之簡單,就是市民大眾可接受的程度,而怎樣才能表達市民大眾是否接受,其實也十分簡單,就是有沒有人投訴,過去一段長時間報刊的色情及暴力內容有增無已,原因就是社會缺乏強有力的反響,市民大眾的沈默和習以為常,就是色情暴力蔓延的最佳溫床。
筆者在加入明光社之前當了十年公務員,對公務員的心態十分了解,對於不少「打政府工」的人來說,少做少錯,一動不如一靜,最好是沒有人投訴,對現況愈少改動愈好,政府今次願意跨出一步,其實有不少團體在背後做了不少功夫,包括舉辦大型研討會、街頭調查、遊行、集會等,表達對傳媒污染的不滿,向政府及傳媒施壓。但同時亦要面對一些唯利是圖的傳媒老闆,以及他們以高薪招攬的文人,在他們的輿論基地不斷批評反色情及暴力的運動,將這些訴求上綱上線為壓制新聞及言論自由;將願意站出來的人定性為「道德佬」、「假道學」,有些傳媒更刻意不報道這些團體的行動及訴求,但卻不斷在社論、專欄中作出批評,給讀者的印象就是反色情暴力只是一小撮食古不化,與時代脫節人士的噪音!
有關條例的諮詢期到六月十九日,若果眾教會及弟兄姊妹不想再看見本港的大街小巷都擺滿色情雜誌,報章每日刊載嫖妓指南,請不要再保持沈默,若果全港一千一百多間教會,數以十萬計的信徒都能以書面方式向政府表達意見,其影響力一定是震撼的!只要大家不吝嗇,願意花半小時,誰說我們不能改變現況,假若主耶穌生活在今天的香港,祂會漠不關心嗎?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畫中有話】
【誠心所願】
【文林】
【癌病答客問】
【親密家庭】
【餘暉集】
【資訊年代】
【溪水旁】
【教會圖說】
【貞潔有道】
【牧養心聲】
【如情未了】
【交流點】
【古道今詮】
【父母也EQ】
【心靈照相機】
【童話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