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1 期(2025 年 8 月 10 日)
◎ 心靈絮語 ◎ 李碧如
到郊外野餐是加拿大人常見的假日活動,各大小公園都設置野餐桌供遊人使用,我家附近的皇后公園,就設有蓋野餐區,無論個人或團體都可以使用,十分方便。
野餐在我心中,是帶牛油和麵包到郊外塗抹食用,但原來野餐(Picnic)一詞源自法文,解作一羣人帶同美酒到餐廳享用晚餐,1789年法國革命以後,皇家花園對外開放,野餐才演變成一羣人在戶外進食的意思。
小時候,學校每年都安排全校同學郊外旅行。我等窮家小孩,能夠拿兩角錢去買平日少吃的白麵包加斗零(五仙)人造牛油,已是上品,看見有些同學開午餐肉或沙甸魚罐頭來夾麵包,就覺得他們實在富有。
升上中學,野餐是真正的野外開餐煮食,熱心的同學會帶煲帶鑊前去。記得有次去賽西湖水塘(那時還未興建豪宅),同學竟然帶了紅衫魚去煎,只見那位平日害羞的男同學,滿有自信的一展廚藝,真不可思議。原來他的父母都外出工作,家中飯餐由他主理,怪不得手到拿來。只是,每次想起那經柴火燻黑的煲鑊,就會替他們擔心,怎麼能徹底清潔呢?不過,那時並非所有家庭都用石油氣或煤氣煮食,或者,他們家根本用炭煮食吧!
再後來,流行野外燒烤,年輕人都愛帶醃好的豬扒、雞翼,到郊外砌爐生火,以鐵叉串燒烤食。那時,人們環保意識薄弱,剩下來的雞骨豬骨胡亂拋棄,有人曾笑說,億萬年後,考古學家一定會很疑惑——地球上只有翅膀而無身體的鳥類遺骸,究竟是甚麼物種呢?
如今,在溫哥華重拾野餐之樂,行山之後,坐下來面對湖光山色,跟朋友一邊吃三文治,一邊天南地北,有說不盡的閒適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