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四主日
(約十11-18)
約翰福音記載,耶穌透過象徵的事物或具體的身分,說「我是」甚麼甚麼……這樣的記載總共有七次。在第四次裏,祂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經文強調耶穌是「好牧人」。究竟怎樣分辨「好牧人」與「不好的牧人」呢?以下就讓我們從約翰福音十章十一至十八節,思想甚麼才是好牧人的意義。
一、對羊羣極盡關愛
好牧人的「好」,在於祂跟羊羣的關係,以致必要時甚至可以為羊捨命。試想世間有哪種愛心大得過為他人捨命呢?(約十五13)而假牧人只顧自己,餵養自己,甚至把羊吞吃。真牧人不為自己,只為羊,更加會為羊捨己;主耶穌正是那位為羊捨己的好牧人。因此,保羅對主才有「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的由衷感銘。
牧人因為愛羊、關心羊,自然會「認識」羊。主耶穌說:「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約十14-15)這絕不是一種浮淺的關係。箴言說:「要詳細知道你羊羣的境況」(箴二十七23)。這裏說「要詳細知道」(深入認知),就是能夠知道個別的羊的特徵和特性,以及個別的羊的弱點與疾患。因而羊也就能夠認識牧人,只要聽到牧人的聲音,就可以認出他來。
感謝主,因祂是按名字認識我們各人的,不是看統計數字,更不會視我們為一個號碼看待我們。牧羊人跟羊經年累月朝夕相對,建立起密切的關係。牧羊人了解每隻羊的特徵、性格和喜好,有甚麼懼怕,羊因而就能分辨牧人的聲音了。
二、引導羊就當走的路
主耶穌是我們的牧者,祂不是用杖在後面驅趕祂的羊羣,而是「在前頭走」(約十4)。因此,我們所經歷的苦難,祂都已先經歷了。祂是「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二十三2-3)的好牧人。
主耶穌這位好牧人,大牧者不像世俗的領袖,為利爭先,遇難退後,祂是我們的先鋒。我們跟從祂,就不致於迷失。
三、為羊捨命的召命和權柄
好牧人有一種獨特的領受,就是有為羊捨命的召命和權柄(約十17-18)。雇工不是牧人,根本沒有為羊捨命的召命,更遑論有捨命的權柄;因此,當狼來的時候就撇下羊羣不顧而去,令羊被狼抓住及羊羣被趕散流落四方(約十12)。
舊約記載大衞曾對掃羅說的一番話:「你僕人為父親放羊,有時來了獅子,有時來了熊,從羊羣中啣一隻羊羔去。我就追趕牠,擊打牠,將羊羔從牠口中救出來。牠起來要害我,我就揪着牠的鬍子將牠打死。」(撒上十七34-35)大衞對父親所託付牧放羊羣的盡忠,是領受為羊捨命的召命和權柄的最佳寫照。
主耶穌又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祂為羊捨命的應許何等堅定!
結語
為酬勞而工作的人,一心只想到錢;為愛而工作的人,一心只想到所服侍的對象。耶穌就是好牧人,祂一心只為羊羣的安全着想,並為羊捨命。牧者當效法主去牧養羊羣,不應視牧職為一份工作(雇工),更要與羊羣有深入的情感交流,發自內心的愛和關懷去牧養羊羣,把羊羣看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曾經有人到訪以色列的野地,寫了以下的分享:「晚上走過以色列的野地,聽到野狼嚎叫不停,又見到飽經風霜的牧羊人不眠不休,雙眼注視遠方:每一隻羊都在他的心上,四散的羊都在他眷顧之中。方才領悟為何牧人成了神聖牧職的象徵!」
李國權(基督教協基會錫安堂顧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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