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會事奉的基本條件


2848 期(2019 年 3 月 24 日)
◎ 文林 ◎ 仇勁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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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事奉就是奉獻,也是敬拜,先決條件是願意把自己當作活祭,然後才談事奉。奉獻的意義在羅馬書十二章,就是把全人獻上,心意更新,成為活祭。只按照自己的意思,只做自己喜歡的崗位,那不是事奉,只是個人的渴想和慾念。我們置身於堂會裏踐行門徒的生活,事奉就是信徒共同生活藉着聖靈互相服事的踐行。當我們的妄想、意願,滲入了我們的事奉中,事奉就會變質。當我們在神面前悔改,讓祂帶領我們全然放下,正是經歷真正事奉生命的時候。

  每一個信徒都應該要事奉,不過每一個願意在堂會事奉的人,則必須具有某些特定的條件。我們在堂會事奉,多少與個人專長甚或興趣有關,不過,只想滿足自己的興趣就很有問題。我們只做自己喜歡的崗位,那就是把自己的妄想和意願代替了「當作活祭」。堂會有些事奉人員,在某些領域造藝非凡,堂會自然會編排到他們專長的崗位,但有些人只有在事奉當天才出席崇拜,其他時間就可能不見影蹤。的確,現在堂會裏是各路英雄聚集的地方,很多人有不同的技能,堂會很需要這些出色的技藝豐富聚會的效果。然而,上帝是看人內心,不是看你的能力。一個瓦器,上帝都可以在它身上顯出能力。 在堂會事奉時,只有事奉當天才出席崇拜的人,如何表現出「心意更新而變化」呢?這類事奉態度,又如何讓人看見他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呢?當然事奉不是為堂會增員的手段,也不是維繫信徒出席率的方法。先能夠委身堂會,有穩定出席才開始事奉,而不是以事奉來保障信徒的出席。筆者認為只有事奉當天才出席崇拜的人,沒有資格在堂會崗位事奉。

  聖靈要我們作門徒的每一個人都事奉,然而,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在堂會特定崗位事奉。堂會事奉有最低要求,我們必須對三一上主委身,也要對堂會委身。當我們悔改,願意委身上主,能在具體的行動上反影出來。一般堂會以出席聚會作為計算,這並不是十分準確,但是不失為有效的計算。一個人若對那堂會沒有委身,在行政上很難處理他們的事奉;同時若你對堂會沒有委身,不能在堂會中有穩定出席時,如何說服兄姐認同你對上帝是忠誠的呢?所以堂會也不可能,亦不應該為這種事奉態度的人安排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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