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醫治—
 「全人」醫治的迷思


2846 期(2019 年 3 月 10 日)
◎ E療行傳 ◎ 陳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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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誤解

  「全人醫治」是近半世紀常常被引用、被討論的醫治模式。初期曾經被簡單解釋為「多專科」和「跨專業」參與在治療團隊就是「全人醫治」,或是關心病人出院後的「延伸照顧」就是全人照顧。其實以上種種只是提供醫療服務的不同模式,只從服務「提供者」角度着眼;真正的「全人醫治」應該是從服務「接受者」(病人)的需要出發。正如「全人教育」的重點不在教師或教學的安排,乃從學生的學習和發展需要出發,例如德智體羣美靈的六育需要。

  正解:「全人」的觀念

  其實,全人/整全(holism)的觀念來自希臘文holo,既有「完整、整體、全部」(whole)的概念,也有「幸福安康」(wellness)的意思。

  從哲學上理解,一個整體的各部分是緊密地互相連繫,其緊密程度達到各自不能獨立於整體而存活,並且僅可通過認識整體來明白,更重要的是一個整體是大於其各部分的總和。

  從基督教信仰角度而言,上帝所創造的是有靈的活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而發;有信、望、愛的人生,才有心靈的健康,有助建立積極正向的心態和抗逆的韌力。臨床研究發現,有信仰的人有較好的耐痛能力和康復速度。

  「全人健康」的定義

  當醫學上引用「全人」的概念,就是相信人有其整全性,「健康」應該是完整地包括身體生理bio-physical、社交心理psycho-social和心靈心理psycho-spiritual的「幸福安康」,「身、心、社、靈」各方面既各有所屬功能和運作範疇,但相互間緊密連繫並互相影響,共衰共榮,各自不能獨立於整體(全人)而自詡健康。這和聖經中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對身體和肢體關係的闡釋,有異曲同工的描述。

  其實,世界衞生組織在一九四八年已為健康定義為不單是沒有疾病,而是「身體、心理及社交」的良好狀態;並在一九九八年在其《促進健康詞彙》中將健康的「心靈」向度,包括在整全健康的定義內。 所以,心靈關顧不是基督教的「獨市」服務,亦不是非信徒的醫護人員可以輕率迴避。在九十年代後期,全人健康包括「身心社靈」四向度已被香港醫院管理局和本地醫院廣泛認同。

  「全人醫治」的實踐

  就因為有這全人健康的認識,以人為本的醫治就要從病人的整全健康狀況考慮,不能只顧「身體」的生理症狀,而忽略「心、社、靈」和「身體」的相互影響和相關問題。

  有「𠝹手腕」的少年多次進出急症室,若醫生只着眼「膚」淺的表面傷口,而無視較深層的「心」、「社」、「靈」缺口,其實是未有對症下藥:少年可能有負面情緒、低落形象,或只為釋放壓力、尋找刺激及得到注意或關愛,根本未治,少年只會繼續進出急症室!

  但又不是每個症狀或病例在「身心社靈」各方面都有同樣程度的問題,但整全的評估,是準確診斷的基礎;整全的治療計畫,是以「人」為本的治療的基礎範式。

  要推動全人醫治,是整個醫療團隊共同的責任,起點是以病人為本,深度端賴各醫護人員對「全人」的認識和認同,成功因素還看團隊中是否有合適的專長配搭和足夠的人力資源和時間空間;做好全人醫治,醫療服務的素質才可以再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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