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以巴衝突
第 2817 期(2018 年 8 月 19 日)
◎ 要聞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於七月十四日,假香港聖公會諸聖座堂舉辦「聖經與當代世界系列」信仰文化講座第三講,講題為「聖經X以巴衝突」。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院長余達心博士從舊約聖經中,以土地神學討論以巴衝突及回應當地政治情況。
在講座開首,余達心博士引用了舊約聖經神學家布魯格曼﹙Walter Bruueggemann﹚的著作《The Land : Place as Gift, Promise, and Challenge in Biblical Faith》,當中提到「土地」是舊約聖經很重要的主題,他認為土地這個主題不但停留在舊約聖經的處境,更可成為以巴衝突的啟示。
土地與生命結連
他指出土地與生命有着重要的關連─上帝把亞當、夏娃放在伊甸園開始,人的生命便由土地而來的,可見土地是人類植根之所在,只有在安穩的土地上,人格才能完整地發展。他表示,當中所指的土地包括空間(space)和地方(place),若只有「空間」未能令人完整發展,反之「地方」才是生命的展現所在,把社羣、信仰、價值、傳統和歷史結集在一起,故土地所提供的條件應可承載所有生命的發展。
余博士進一步提出,猶太人在歷史中聚居在不同的空間,但卻活在他人建立的傳統和體系之中,並無屬於自己的地方。他認為布魯格曼提出的神學思想正正支持以色列復國,獲得屬於自己的地方;而猶太人深信上帝在土地上的承諾與實現,正是舊約神學的一條主線。他表示,以色列民族常經歷被賜予和失去土地的歷史,在有地與無地的交織之中,地和生命的管理才是關鍵所在。他解釋,生命的管理和地的管理不能分開,因為土地是恩典的禮物,包含着上帝的恩情和對生命的期望。因此,失敗的土地管理代表將土地視為自己的戰利品,不以土地為恩典,忘記了生命的價值和使命,以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而獲得土地。
反思神選民身分
然而,以色列民是土地管理者,必須緊記歷史和知道自己的身分,但卻不等於要排去異族,更重要的是持守律法,行公義好憐憫,以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因此,余博士指出神學家布魯格曼在書中主要批判以色列作為選民的表現,認為以色列身為選民,理應留意巴勒斯坦人的人權保障是否乎合公義和人權。
他續言,上帝應許以色列為選民的身分不會失去,但上帝恩賜的土地卻可以失去,即使可以無條件得到土地,但卻有條件去保留。「你們若違背耶和華──你們上帝吩咐你們所守的約,去事奉別神,叩拜他,耶和華的怒氣必向你們發作,使你們在他所賜的美地上速速滅亡。」﹙書二十三16﹚當中聖經提到的「若」是很重要的一環,這個「若」是包含了選擇和行為,也呼應了人類應如何管理土地。
他又強調,上帝並非只揀選以色列民,同時也看顧其他民族,如今所有基督徒也是上帝的選民,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在這一切之上,惟有公義才能帶來和平,身為選民便要實踐上帝的公義,作萬邦之光,因為不公義只會產生出暴力。由此可見,不同族羣都是上帝選民,應共同發展土地,互相尊重,遇上衝突時不應以戰爭方式解決。他最後引用Victor Maag的說話「History ends in the possession of Land—sedentarization as a grave sin.」寄語別再把眼光只放在土地的擁有上,更重要的是實踐上帝交託人類管理土地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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