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代文獻看保羅教導
 反思女性擔任教師職分


2744 期(2017 年 3 月 26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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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及基督教研究中心主辦之「第二十一屆傳經講座:從保羅的教導看女性在教會的角色」已於三月十七至十九日舉行,美國耶魯神學院白金漢新約考據及詮釋學講座教授柯雅蓓(Adela Yarbro Collins)首場講座中以「女性擔任教師」為題作分享。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沈靜。」提摩太前書二章十二節此經文,一直成為教會爭論女性可否擔任教師或講道,柯雅蓓教授從早期基督教文獻尋找女性擔任教師的證據。她指,哥林多前書該最早將信徒稱為教師的文本,教導恩賜僅次於聖徒和先知恩賜,並且沒有性別專利。因此有研究認為「不許女人講道」的經文是後人加入,而非原文所寫,經文亦正反映出當時實際存在女人講道。從歷史文獻得知,早期的基督徒女性主力教導自己的女兒和較年輕的婦人,而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亦有明顯記載有女性擔任教師的情況,女教師教導男性當時並非一個問題。

  她續言在第二世紀,教導仍屬一種恩賜,並未體制化,但在《黑馬牧人書》等文獻中可得之有女性成為教會領袖和教師職分,為信徒作靈性培育,遠超一般女性的教導工作。如受過高等教育的菲洛梅娜(Philomena)更曾與著名神學家馬吉安(Marcion)相提並論,並嘗試改變他對二神論的教導;德克拉(Thecla)亦被稱為女性教師的典範。直至第三世紀開始體制化,出現女執事聖職,同時亦有平信徒教師職分存在。

  柯雅蓓教授指出,第四世紀有更加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參與教導工作中,包括Marthana、Melania、Kyria及Paula等人。她們部分過着苦行生活,一般透過面對面教導人,亦有的會透過著作教導人。柯雅蓓教授認為古代文獻對女性擔任教師提出了證據,藉此提醒今日信徒,女性身為教師教導男性或女性信徒是有源遠流長的歷史,而且這種教導大有價值;也從文獻提醒信徒有關提摩太前書限制女性教導的文本,並非反映當時的規範,而是反映作者自己的意見。

  伯特利神學院副教務長及聖經研究教授李雋回應時指出,透過文獻理解到早期基督教羣體對女性作為教師持容許和尊重的態度,這對今日教會影響更大。她指,曾有本地教會不接納女傳道講道,而引起連串討論,由堂會層面不斷向上升溫,正是牽涉提摩太前書二章十二節的經文。她說,有神學家指出該段經文雖像禁令,而實際只是對應當時教會狀況而作出指引,而非一項長遠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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