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消除歧視性小眾」報告書編者語
第 2684 期(2016 年 1 月 31 日)
◎ 特稿 ◎ 吳思源
社會上有不同類型的「小眾」,但絕少像「性小眾」(Sexual Minorities)般取得這麼多的關注。
聖經說上帝造人,造男造女,「性小眾」卻是在「男」「女」之外的另類,時麾的名稱是「跨性別人士」、「雙性人」,也包括有特殊性偏好的小羣。
社會該如何看待這些「小眾」,從人道的立場當然無理由「歧視」和「打壓」他/她們,事實上這樣做只會令他/她們匿在社會的陰暗角落,徒衍生出自怨自毀的情結。但近年歐美社會左翼人士不單止強調「包容」和「大愛」,更借「性小眾」的權益企圖顛覆建基於自然秩序的社會倫理。
兩年前香港特區政府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的諮詢小組,最近發表了一份報告,我們請來蔡志森先生和束健銘大律師作出回應。
吳思源(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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