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型社會重視不斷學習。市場上有各式各樣企業培訓課程,正反應了職場學習的需求。不少公私營機構除了設有內部培訓部門,更會提供獎學金,鼓勵有上進心與在工作上需要新知識的員工出外學習。機構向員工發放獎學金,也可以是對工作表演優秀者的獎勵,亦可同時提升內部士氣。
朋友是退休警官,當年亦曾是獎學金受惠者。當年警察部隊為了提升內部人員的法律水平,有提供獎學金給在職警官修讀法律學位。可以有幾年時間不用上班,上學進修又有工資,確是不錯。只是,其中有些受惠者,畢業後覺得自己的資歷提升了,便會另謀出路,公司原先的美意變成替他人作嫁衣裳,也甚無奈!
以上如此優厚的員工獎學金,一般只能是大如政府,又不太需要計較成本效益的機構,才有條件發放。近年來,很多大型私營企業,因應業務擴展,亦會很慷慨地向員工發送昂貴的獎學金。很多大學為要賺取商界的培訓獎學金,也會專門設計相應課程(EMBA是個例子)。
除了向內部發放的獎學金,亦有愈來愈多公司利用向社會發放獎學金,來作公關宣傳,希望提升企業的公眾形象。這些獎學金多數是向學校發放,包括大中小學。除非有特別目的,例如,科技公司向某特定領域的研究生發送獎學金,一般而言,捐贈者會尊重學校的決定,不會干預學校如何發放或向誰發放獎學金。
最近,有一中型企業突然向全香港多間重點大學發出專函,內容指因為該公司不滿近日有大學生在社會上發動民主運動,所以決定停止向有關的大學發送獎學金。事件引起社會輿論關注。卻原來,以最有名氣的香港大學為例,該公司每年只是捐出二萬元獎學金,實在是微不足道。另一名校,中文大學更從來未有收過該公司獎學金,卻也收到該函件。原因該公司竟把自己保送員工到大學修讀課程的費用,也算是給大學的獎學金。這錢實在只能算是公司自己的員工培訓費,不能算作直接送給大學的獎學金。
輿論批評該公司領導人自作聰明,意圖借題發揮,利用社會事件自我宣傳,可惜事與願違,反而落得自暴其醜的負面結局。願與有關人士分享以下經文:「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馬太福音六1)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教會之聲】
【黃金歲月】
【誠心所願】
【文林】
【釋經講道】
【品蘭集】
【城市心靈】
【如此我信】
【心靈絮語】
【新聞捕手】
【百年人物】
【職場情景】
【譯經隨筆】
【香港教會巡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