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19 期(2014 年 11 月 2 日) ◎ 新聞捕手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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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運動正式開始,身邊不少的親友和同事都有不同程度的關注,甚至全港市民都直接或間接捲入了漩渦之中,無法抽身。和很多人一樣,筆者亦經常拿着手機、對着電視,希望了解最新的發展,一有風吹草動,在facebook和WhatsApp羣組中便有看不完的消息和短片,亦有一些同事經常問我究竟會否就這件事、那件事作回應。起初的時候,的確草擬和參與了好幾份聲明及聯署,亦有多次專程往銅鑼灣和金鐘了解及關心留守者的情況,至於旺角更是乘港鐵經過時必定專程出站看一看的地方。
對於如何撤離,筆者當然毫無良策,不過,個人認為公民抗命誰是誰非,最後必須有人仲裁,總不能永遠各說各話,而和平的公民抗命的原意就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甘願自我犧牲以彰顯一些法律或制度的不公義。所以,法庭是雙方應該尊重的仲裁者(除非大家認為香港的法院是不公義或受政府操控的)。法院的裁決我們不一定認同,正如在變性人婚姻之中筆者不認同幾名法官代全體市民作了一些倫理決定,但不認同歸不認同,社會仍要尊重終審法院在體制上的角色,若在追求民主時卻損害了法治的根本,得不償失。
面對整個運動成了一個看不到出路的漩渦,筆者的個人選擇是自行撤退,重新上路,將有限的時間和心力放在其他更能發揮影響力的地方。這不是逃避,而是要知道事有先後、緩急、輕重和優次,這不是對時局冷漠,而是重新擺放焦點。個人難以影響大局,但個人必須對自己的生命負責,知道自己為甚麼和怎樣過每一天。社會不是只得一個議題,整個社會及我們每個人總不能長期跟着別人的拍子和節奏過活,不要忘記身邊仍有很多需要我們關心的人和事,是其他人不能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