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學的事


2581 期(2014 年 2 月 9 日)
◎ 心靈絮語 ◎ 李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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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執拾舊物,找到一份資優教育資料,其中一頁筆記題為「學前兒童必學的十二件事」,很有啟發性。

  十二件事的第一件是喜愛音樂,留意是「喜愛」而非學習。現在許多家長都讓孩子起碼學一種樂器,可出發點卻只為了增加一張證書,好等考小學時多一重保障,少有想到要啟發孩子對音樂的興趣,更別說引導孩子喜愛音樂,不少人學到八級琴,滿足了家長要求,就宣布從此封琴,那不叫喜愛,而是交差,實在可惜。

  其實,學習音樂不一定要學習鋼琴,按家中經濟及孩子的能力,或是參加合唱團,或是吹口琴或牧童笛,都已是上佳的音樂學習,填詞大師黃霑曾說,他當年便是參加學校的口琴隊打下音樂基礎的呢!

  撰寫十二件事一文的作者Miriam Lock更指出,家長多唱歌給孩子聽,多跟孩子一起唱歌,多播音樂光碟、錄音帶和收音機,聆聽時跟着和唱,都是啟發孩子喜愛音樂的好辦法。作者還提議家長利用一根湯匙、一個茶壺與及所有能敲得出聲音的東西,就可以變成樂器引發兒童愛上音樂。

  對啊,還有大自然其實也充滿音樂。清晨,小鳥在枝頭啁啾,風吹樹葉的沙沙聲,海浪拍打堤岸的澎湃聲音,只要小心聆聽,都能聽到天籟。問題是,家長有幾多閒暇能跟孩子一同用心傾聽?

  喜愛音樂,本來不必花費巨額金錢。只是,人們現在太迷信甚麼興趣班,甚麼playgroup,把本屬與生俱來便擁有的東西,都用證書來量化,以致都不敢落於人後,都甘心情願把培養孩子興趣的責任交付他人代勞,卻不知道,栽培孩子沒有捷徑,是父母必須花心力時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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