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於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但經三個月後,便於四月一日辭任臨時大總統(見上圖,孫中山辭職與內閣合照),隨後南返鼓吹實業建設。四月十八日自上海乘順泰輪赴粵。二十四日抵港,當局未准登岸,後寶璧艦赴廣州。時至五月十八日准入境,入住英皇大酒店;至二十二日由港轉往澳門。六月十五日自廣州乘火車來港,受到四邑工商界和銀行界熱烈歡迎,孫中山為籌辦中外合資銀行進行宣傳。其間孫中山亦曾在基督教歡迎會上發表演說,廣州《民生日報》有載:
「列位姊妹兄弟:乎〔夫〕今兄弟得有機會到本港教會與眾相見,誠莫大之欣喜。回溯弟初信教於本港,亦在本教會領洗(美華公會)。別後二十餘年,為國事奔走,甚少聚集於教會,故於會中儀文,多所忘記。
今滿清已滅,民國已成!信教有自由之權利,則教徒對於本國,當有共負之責任、共盡之義務明矣。蓋政治所以約束人之身,聖教則範圍人之心。民國教徒,定有一種特別之擔荷,觀夫習俗之鄙陋,有非政治之力所能改革者,全賴宗教之力以改革之,俾全國人心為之一變。然則我教徒務宜設諸善法,使民國獲益,引導同胞,棄暗投明,令邪說早日撲滅,免礙世界之進化,猶革命之掃除滿清專制者然。昔日滿清對於網羅黨人之政策,何等嚴密。然革命卒能成功,則今日教徒當用毅力,以掃滅偶像惡俗,為應有之責任,其功終必告成,同一理也。
今為時太促,不及多言,惟望各位留心研究教理,庶乎能有特別之善法,以光照民國人心,是弟所厚望。」
至於孫中山演說日期,應是一九一二年六月十六日至十七日之間的事,因為他在十八日便乘美國郵輪「高麗號」赴上海。從孫中山演說內容所見,演說地點應是樓梯街美華公會(即今日公理堂,見下圖),況且當年公理堂的會友以「四邑鄉里」居多,尤以工商界和銀行界為甚。這是孫中山在革命成功後,登上政治舞台第一次在香港教會的演說,也是在香港教會唯一的一次演講;同時亦是在香港第一次的公開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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