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少女莊頌賢二零零八年八月在赤柱大街被塌樹壓死,胞姊莊紹賢寄語生者勿給要追究的情緒影響生活和心情,只有著眼現在和未來,才能從陰霾中走出來。」
《明報》11.7.2011
人生最大的心魔就是認定別人虧負了自己:生不逢時、遇人不淑、被人搵笨,總之就是一生受盡不公平的對待,連去街市買棵菜也給「呃秤」。
如是者一生要做的,或者值得做的,除了追究責任,也就再沒有其他了。幾年前的雷曼迷債案,已賠得八八九九,但銀行門口仍坐著好一班人,日曬雨淋之下喊得聲嘶力竭,還有好幾位已經積勞成疾辭世而去,其固執和誓不罷休的背後,必然是一份很深的怨忿。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準大學生莊頌賢在赤柱大街被突然倒下的刺桐樹壓斃。她的姊姊莊紹賢是一位醫生,於急症室親眼目睹已沒有生命氣息的妹妹送到來。到死因庭開審,因莊家沒聘請律師,莊紹賢又負起律師的工作,在庭中盤問證人,她逐份口供翻閱,掌握每一個細節,恍如親歷妹妹當日遇上意外,她直言感覺很不好受,內心十分沈重。
痛失愛妹,莊紹賢絕對有理由追究責任和賠償,路政署、食環署、樹木辦至區議會都可以是她追究的對象。以現今香港市民的邏輯,她大可每天打電話到電台「從晴朗的一天出發」或者「自由風自由phone」;黃昏致電商台的李慧玲,又寫信到各大報章,以至到政府合署或者中聯辦門外靜坐。申訴專員公署亦必定收到她的投訴。
但這位年紀輕輕的姊姊卻沒有這樣做。「發生了這些事情,生氣是必然的,問題是甚麼的時候開始、生氣多久。」於莊紹賢而言,她在庭上盤問證人,不是為了討回「公道」,而只是為找出事情的真相,目的是減少類似慘劇再發生的機會。莊紹賢又說,追究者反反覆覆憶述及沈浸在悲劇之中並不健康,所以無論如何,都勿讓「追究」影響生活和心情,而要著眼於現在和未來,才能從陰霾中走出來。
聖經記載大衛王痛失愛子,立刻起來沐浴更衣、進殿敬拜和恢復進食,臣僕們都很驚訝為何原本憂憂愁愁的他竟變得若無其事。大衛王回答說:「現在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呢?我能使他回來嗎?」
人生誠然面對許多不幸以至不公平,但一生最要學的,不是窮追猛究,而是大衛王的那份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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