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我的「另一半」吧!


2343 期(2009 年 7 月 19 日)
◎ 婚內情緣 ◎ 李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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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沒有衣服穿了。」這句說話是甚麼意思?對女士而言,可能是指她沒有新衣服穿了。對男士,卻可能是指他沒有乾淨的衣服穿。為何我們對同一句說話有不同的含意?埃格里斯認為這是因為男女的觀點與價值有不同。但重要的並不是誰對誰錯,而是明白每人有不同的詮釋和表達方式。夫婦間也必須明白和接受每人背後都有他獨特之處。

  夫婦間的不和,也許有時是因不能接受對方的獨特性。以前我常稱配偶為我的「另一半」。結婚初期,我還以為這個稱呼很貼切,畢竟聖經教導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單獨一人便只得半個人了。但當配偶不在時,我是否就只剩「半個人」?「半個人」又是甚麼意思?是否我就不是一個完整的人?那麼我心底的渴望便是希望配偶能使我完全。相對地我也渴望自己能夠配合配偶成為他的「另一半」。這樣,我不知不覺地當了配偶是我,他應明白我,在生活行為上配合我的意願成全我,使我快樂。這個意識的背後,穩藏著一個訊息,便是我不容許配偶有他自主的權利,我也剝削了自己有自主的權利。雙方也沒有自我表達的權利。當丈夫說「我沒有衣服穿了」,我應明白我該幫他熨好恤衫。而我說同樣說話時,我也期望丈夫會寬容地讓我買新衣。不然我的另一半不了解我,不能使我「完全」,因我們有「缺乏」,我的心願不能得到成全。

  久而久之,這種婚姻關係會變成「成人與小孩」的互動方式。簡單來說,便是「如你愛我,你便會聽我的話。」和「我需要你來成全我。」就以上的例子,如我拒絕幫丈夫熨衫,是否表示我就不愛他了?他不容許我買新衣服就表示他不愛我?

  我們之所以不快樂,因我們只懂要求對方「成全」我們的期望。但當我們曉得釋放對方,讓配偶能以自己喜歡的方法去表達愛意,我們又能體會對方的用心而不是自己的要求,雙方的磨擦和誤會便能大幅度減少。我們夫婦關係現在要學的,是如何讓對方更加能充份地坦誠,無懼發揮埋他/她的獨特之外,而不是根據我們要求變成另一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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