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長者與家傭的需要
第 2320 期(2009 年 2 月 8 日)
◎ 文林 ◎ 關浩然
本人出席了一月廿三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在席上表達了對修訂家暴條例的意見。本人表示認同將目前家暴條例的保障範圍擴展到同性同居,是一個進步,但表示修例必須關注條例除了在法律上不會造成有透過司法覆核而改變婚姻定義的可能外,也要避免讓條例在民間的非法律觀念上產生的文化意義,避免讓市民產生同性同居是因為猶如婚姻關係而獲得額外的暴力保障。而本人也表示因時代的不同,昔日的社會未有大量外傭來港做家庭傭工,因而面對同住環境的暴力威脅;也未有長者因合住而面對人際磨擦,甚至發生暴力事件的悲劇。可是目前這些發生在同住環境下的暴力事件,已愈來愈多。本人認為這次修訂家暴條例時,也應延伸處理這些新問題。本人亦表示盼望政府能盡快設立家暴法庭。將條例的名目改變,加上適當的解釋,應不難使不同的關注團體的關注都得到照顧。
可惜,正如在席上的幾位發言的市民,誤會反對政府的修例建議的團體是冷酷無情,不關心同性同居者,「針不刺到肉不知痛」。尤有進者,本港的好些主流傳播媒體,也樂意將這次家暴條例的爭議,循宗教團體與同志權益關注團體的角力的角度來演繹,使原本爭議雙方對反暴力的共同關注都脫了色。本人能夠明白立法會與政府在是次爭議中需要處理市民的不同意見,並要融合不同團體及個人的意見,避免觸發社會矛盾。不過,本人不希望今次家暴條例的修訂的最後意義,卻只是擺平一次社會矛盾。本人也不希望政府因為市民對如何將同性同居者納入保護的方法上有爭議,就放慢了修例的步伐。其實,幾乎所有關注團體及個人,都絕對支持修例保障同性同居者。再者,本人也很擔心因為長者和外傭的同住暴力不是這次社會爭議的核心,這些同樣面對同住暴力的社群,卻因為不是傳媒報道的寵兒,而被遺忘,被立法會與政府忽略。
本人也希望泛民的議員不只關注陳主教對條例的態度,也真能夠關注跟同性同居者一樣面對同住暴力威脅的長者和家傭。我對本港的民主化仍充滿期望,盼望民選議員除了證明自己是經直選產生外,我們的民選議員也有聆聽不同社會意見,尊重反對意見的胸襟和德性。
敬祝各立法會議員及政府官員,牛年進步,身體健康!
關浩然
(寫於1月23日立法會聽會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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