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受訪者不滿傳媒渲染色情
第 2320 期(2009 年 2 月 8 日)
◎ 要聞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於一月三十一日,假教協銅鑼灣服務中心公布二零零八年傳媒生態調查報告,當日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督導主任蘇艷芳小姐、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副會長黃克廉先生、學校與社工合作計劃成員代表鄧惠雄先生、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陳鑑銘先生及明光社項目主任郭卓靈小姐出席是次活動。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宗教、家長教師會及社會服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由二零零二年起,每年均推行香港傳媒生態調查,以反映教師、社工、中學生對傳媒各種問題的意見。
該運動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進行了第六年度調查,接觸許多青少年學生,並藉此反映他們對傳媒的看法。從調查的資料所見,過半市民最不滿傳媒「渲染色情」及「誇大醜聞」;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網上資訊可能對青少年有不良影響,並應受監察;超過三成青少年受訪者認為政府有責任立法禁止網上色情或淫褻資訊;受訪者認為網上分享裸照對社會風氣會有不良影響;受訪者並不滿意政府監管傳媒的效果。因此,該運動有以下的建議:
(1)以發行量來增加罰款:由於現時罰款太低,傳媒把罰款當作為成本開支,對重犯不良傳媒完全沒有阻嚇性。
(2)政府必須從速制訂監管網絡上不良資訊的政策或法例,制止任何人肆意地將淫褻的圖片或影像上載於網絡上而讓青少年隨意瀏覽。在香港司法轄制範圍內,應執法去檢控上載有關色情資訊的人士,法庭亦應嚴懲觸犯違法行為者,並在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和修訂此項法例的過程中必須加重相關的刑罰,加強阻嚇的作用。
(3)於影視處設立投訴機制:由於公眾對影視處送檢之情況、標準及結果無從表達不滿,公眾無法對其作出監管,建議政府設立投訴機制,監管影視處工作的成效和透明度。
(4)傳播媒介行業必須加強業界內專業團體的自我監察功能,政府亦應制訂政策或方法協助傳播媒介自行監管業內不良行為,例如確認「報業評議會」的法定地位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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