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青少年一起站出來—維護自我權益


2320 期(2009 年 2 月 8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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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上,與會的青少年踴躍發言

  Crossmen於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假中華傳道會李賢堯紀念中學舉行「這是我們的淫管條例」座談會暨「青少年對色情文化的意見調查」結果發布會,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祕書長(通訊及科技)蔡傑銘、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創辦人程翠雲以及呂宇俊老師主講,並由郭聞俊先生代表青結聯盟會公布「青少年對色情文化的意見」調查結果。當晚大概有數百名中學生、大專生參加是次座談會。

  蔡傑銘先生首先發言,他表示政府很樂意到不同團體去聆聽不同的聲音,他強調政府是次所定的政策是清晰的,就是堅持資訊流通、言論自由以及確保青少年受到保護。他指出在第一輪公眾諮詢,希望做一個全面的檢討,包括七方面:(一)定義「淫褻」和「不雅」;(二)審裁機制(包括審裁處架構與物品評級程序);(三)物品評級機制(四)新媒體(互聯網資訊發布管制);(五)執法工作(包括執法部門分工、執法模式及執法次序);(六)刑罰(發布淫褻或不雅物品的懲罰);(七)宣傳及公眾教育。

  由郭聞俊先生公布「青少年對色情文化的意見」調查結果,是次調查把青少年的年齡範圍定為12至30歲,調查人數共1,980人,有效數據為1,894人,平均年齡21歲。大學或大專生佔37%,中學生佔46%,而其他人士佔17%。調查顯示75%受訪青少年認為,近年較具爭議的《中文大學報情色版》對青少年造成負面的影響;85%青少年認為藝人不雅照片事件對青少年造成負面影響。

  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看法,在受訪青少年中,共65%表示阻嚇程度不足夠及非常不足夠,共78%表示需要及非常需要增加刑罰。大部分青少年認為色情資訊傳播程度在互聯網最嚴重,其次是雜誌,再其次是報章和遊戲機。然而對色情資訊監管程度的看法,青少年認為監管最不足的是互聯網及遊戲機,其次是雜誌及報章。

  呂宇俊老師分享自己認識一名男教師,在教學兩年後突然辭職,後來得悉那位男教師由於小時候接觸很多色情雜誌,導致他對女學生有性幻想,害怕自己犯錯誤而辭職。因此,呂老師認為政府不可因為網絡監管困難而不管,必須作好監管工作去保護孩子。他亦反對要廢除《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意見,認為這對社會影響甚大,這條例是用來保護青少年人,因他們不夠成熟去判斷是非。另外,他提及道德價值觀不僅靠家長與老師教導,教育及規管應互相配合。

  從事性教育工作十多年的程翠雲女士,她曾到學校主持性教育的講座,學生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例如:為何不可以人獸交?如果想和妹妹發生性行為,怎麼辦?程女士表示,色情資訊與現實生活有很大的差別,但往往會把青少年混淆了。她補充道,愈互動的媒體,它的影響力就會愈大,特別是網絡媒體,大眾可以自由上載或傳送一些色情的資訊,甚至是個人發生性行為的過程。在程女士輔導的個案中,她發現色情資訊可以影響個人對另一半有不切實際的期望,直接影響雙方的婚姻生活。因此,她希望政府多投放資源在傳媒教育、性教育及家庭教育方面,還提醒青少年要做正確的事情,凡事要考慮後果。

  胡裕勇邀請在場的學生提出意見或問題,學生們很踴躍發言。一名中學生建議說:「政府可以辦一些積極、正面的活動讓青少年參加,還可以出版一些積極的雜誌去改善現時的情況。」一名大專生建議政府可以舉辦青少年糾察隊,由青少年負責監管網絡媒體等。還有一名中學生現場遞上同學們二百一十七封信給蔡傑銘先生,她強調不希望香港成為色慾都市。

  聽完台下青少年發言後,蔡傑銘先生回應說,中學生、大學生的意見都很中肯、有用,政府首輪諮詢直至一月三十一日為止,蒐集公眾意見後,會盡快擬就確實的建議,進行第二輪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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