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上帝


2295 期(2008 年 8 月 17 日)
◎ 與大師對話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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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基督教傳道者可以假設他們的聽眾,無論是猶太人、改教者抑或是異教徒,都有一種罪疚感。〈這在異教徒中的普遍性,可見於伊壁鳩魯學派和神秘宗教都以不同的方式宣稱去舒援它。〉這樣,在那個時代的基督教信息,就毫無疑問地是福音(Evangelium),是好消息。它應許醫治那些知道自己有病的人。在我們可以期望我們的聽眾會歡迎那個補救的消息之前,我們必須先說服他們同意那個不受歡迎的斷症。

  「古時的人跟上帝〈或其他的神明〉打交道,就像被控告的人面對他的法官。對於現代人來說,角色卻倒轉了過來。他是法官:上帝倒在被告席。他是相當仁慈的法官:倘若上帝對祂作為一位容許戰爭、貧窮和疾病的神有一個合理的辯解,他是隨時願意聆聽的。這個審訊最後甚至可以讓上帝無罪釋放。但重要的是,人是在審判席而上帝在被告欄。

  「要好像以往的傳道者那樣,以醉酒和不貞潔這類罪行去打擊這種態度往往是徒勞無功的。現代的無產階級是不醉酒的。至於通姦,避孕的措施帶來了巨大的轉變。只要這罪行可能讓一個女孩子成為一個私生子的母親而毀掉她的前途,大多數人都會認識到它所牽涉的錯誤,而他們的良心亦會感到不安。現在它並不需要引致這樣的後果,因此我估計,它一般來說根本已不再被視為一種罪。我自己的經驗是,要是我們能夠蘇醒我們聽眾的良心的話,那就必須依循一些非常不同的方向。我們必須談到狂妄、怨恨、嫉妒、懦弱、卑劣等。但我相信我離開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還相當遠。

  「最後,我必須補充,我自己的工作相當受制於我那不可藥救的唯知論(intellectualism)所限制。那簡單的訴諸情緒〈『來就耶穌』〉往往仍然是有效的。但對於那些好像我那樣,缺乏有關恩賜的人,最好就不要試了。」— C. S. Lewis, God in the Dock”, p. 224

  倘若我們用一把尺去量度物件,那我們又再能用甚麼去量度那把尺呢?而倘若我們必須用另一件量器去量度那把尺,那麼那另一件量器大概才是真正的「尺」罷?我的意思是,這個量度標準的問題始終不可能無止境地追問下去;我們至終不能逃避面對那終極的尺─那就是說,那量度一切卻不能被量度的量器。

  當然,正如上次曾經提過,上帝作為超越一切相對事物的絕對者,「並不像那些有限和相對的事物」,彼此對立抗衡;一般人的錯誤,卻正是將上帝與一切世間事物同陳並列,視之為「兩個並行而互相排斥的有限因果關係」,彷彿強弱懸殊下的泰山壓頂。但上帝作為「有限中的無限、相對中的絕對」,跟一切事物的關係卻是超越於其上、貫通於其中、甚至滲透於其內。

  引申至聖經的權威性。所謂聖經無謬的問題,就不關乎抄錄、翻譯過程可能出現的差異(這在最可信和嚴謹的學術文獻亦不可能避免),或因時代、文化的轉變而產生思維模式上的不同(例如古代近東的初民與現代的西方人對事物理解上的距離)。聖經作為信徒生活行為最高的準則,是在存在最核心的問題上,也就是他在茫茫天地間如何安身立命;在信仰上,也就無可避免地牽涉到創造主與被造者之間的關係。

  因此,對聖經的審閱和「批判」,其意就不在於質疑與否定,而是在於返回其源頭,去蕪存菁地發掘經文原來的所指以及應對現世的意義。就如我們隨便打開一篇《古文觀止》,基於時代和文字的演化,也不可能每字每句不解而自明,而必須加以斟酌和考究。這樣,沒有教會群體的生命見證和薪火相傳的解釋傳統,聖經亦只能產生像太平天國洪秀全那樣的「信徒」和跟隨者,將上帝的啟示化為完成個人目的和議程的工具。

  回到起初的問題:倘若我們用一把尺去量度物件,那我們又再能用甚麼量器去量度那把尺呢?而被量度的,又豈能反過來量度那量度它的量器呢?設若上帝是一切存在的起始和根源,而「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那麼「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因此,當耶穌被關進犯人欄,接受官府與會堂的質詢,他惟有選擇默然不語,因為他一切的答案,都將會被置於相對與矛盾之中。畢竟當有限和相對的人成為一切事物的尺度,真理又是甚麼呢?(彼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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