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68 期(2006 年 3 月 12 日) ◎ 交流點 ◎ 李偉亮(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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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同年社署只接獲六宗虐兒個案,因此,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博士陳高凌認為,調查反映呈報每一個虐兒個案,背後有九十九個兒童已被虐待。
早前,一名男童被父母責罰,被困皮篋內死亡,現時除了面對法律後果,事件更對家庭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男童的父母亦深感懊悔,原先的責罰,最終卻斷送最親愛的人的生命。
事後,社署署長承認,本港虐兒個案有上升趨勢,呼籲家長教導子女時,不要把情緒宣泄在子女身上。中國人傳統的家庭禮教,「孩子不打不成器」的守舊觀念根深蒂固,故體罰兒童變成部分家庭的「教仔慣例」,但有時父母情緒亦失控,例如愈教愈勞氣,愈罵愈大聲,愈打愈手狠,結果,體罰隨時演變成虐兒,嚴重者令兒童死亡。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說,爭取立法禁止父母虐待兒童已有二十多年,但一直由於議題未得社會重視,政府亦怕引起基層市民反彈,導致有關立法工作仍未開展。
現時獨留子女在家中,亦算犯了疏忽照顧孩兒的罪名,至於進一步立法禁止父母虐兒,是否有討論空間?會否增加阻嚇力,以至在懲罰性措施方面,多從「懲教」出發,例如規定被虐兒的父母要接受某種輔導或教育。當然,社會上尚有其他配套須並行,例如公民教育、家庭支援、鄰舍守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