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耶穌家譜中除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外,家譜中還分別提及四名婦女。她們的名字分別是:「他瑪氏、喇合氏、路得氏及烏利亞的妻子」。這四名婦女的身分都是一點也不光彩、聲名狼籍、備受非議的罪人。為甚麼她們可以成為主耶穌的先祖?同時,以一個十分保守、道德觀念極重,又重男輕女的猶太人傳統下,為甚麼可以讓這四名婦女列入主耶穌的家譜中?
以德報怨的他瑪
在創世記第三十八章中描述他瑪氏的第一任丈夫(猶大的長子珥)死了後,按當時猶太人的傳統,猶大的次子俄南要娶他哥哥珥的妻子他瑪氏為他哥哥立後。但很不幸地,連俄南也死了。所以猶大的幼子示拉長大後也要娶他瑪氏為哥哥立後。但猶大認為他瑪氏害死他兩個兒子,他恐怕連他的幼子示拉也會被害死,所以他要他瑪氏返回父家,不讓示拉娶他瑪氏。其實猶大心中明白,他的兩個兒子(珥和俄南)因行耶和華眼中為惡的事才被神擊殺,他不知反省,反而將錯推在他瑪氏身上。
聖經記載他瑪氏一直穿著寡婦的衣裳,等候示拉娶她回去。可想而知,多年來他瑪氏並沒有因離開猶大家而忘記克守婦道,更沒有像她的公公猶大不守諾言,讓幼子示拉娶她回去,而改嫁別人。雖然我不十分清楚她為甚麼要假扮妓女與公公猶大行淫,後來為猶大生了法勒斯和謝拉而被列入主耶穌的家譜中。但後來據猶大說:「她比我更有義。」我不敢說實:「她是為了夫家有後而作出此行為」,但她沒有因猶大的不公平和不守諾言而憤憤不平,反而在這多年來,她沒有忘記或放棄自己的身分,克守婦道,一直等候示拉長大後娶她回去。我相信這是她被列入主耶穌家譜原因之一。
反思:今天,當我們遇到不同的困難、不公平的待遇時,能否像他瑪氏一樣,去面對我們的本分和責任,完成天父上帝給我們人生的使命呢 ?又能否像他瑪氏一樣,蒙天父上帝的祝福 ?
棄暗投明的喇合
無論古今中外,「妓女」都被視作為可恥、人盡可夫、卑微,總之是一個不體面的稱號;然而,喇合卻被列入主耶穌的家譜中。
舊約提及喇合是一名妓女又是外邦人,但在家譜中,「妓女」一詞是被刪除,聖經不是說:「撒門從(妓女)喇合氏生波阿斯」,我相信不是因「妓女」一詞影響主耶穌家譜的聲譽,否則聖經可以說:「撒門從一婦人生波阿斯。」連喇合這名字也可不提,但喇合卻被列入主耶穌的家譜中,所以我更相信神是不記念人的罪惡、身分,只要這人真心悔改靠向祂。
「妓女喇合因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來十一31)
在約書亞記第二章描述喇合如何拯救兩個探子,當有人對耶利哥王說,今晚有以色列人來窺探這地時,耶利哥王叫人到處找尋兩探子的下落,而當時探子正在喇合的家中,喇合就把握機會,要探子保證當神要毀滅耶利哥城時,她和她一家,不會和耶利哥城的人一同被毀滅。因為從經文中(書二10-11)說出喇合曾經聽過神怎樣帶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她深信神的大能、公義和救贖之能。所以她願冒生命的危險,把兩個探子藏起來,再將他們放走
喇合雖然是個妓女,但她對家人的愛是顯明的。她對探子說:「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耶和華向我起誓,並給我憑據,要恩待我和我父家並各兄弟姊妹,使他們和我一樣,救我們不死」(書二12)。於是她去父家,勸她所有的親屬到她家中避難。因她的愛心,不但自己被拯救就算,也要她的家人一同被救活。同樣,我們也可看見到喇合的家人不因她是妓女而看不起她,反而尊敬和相信她,這一定是喇合在她的家人中有好的見證。而事實上,當整個耶利哥城所有人都被神所毀滅時,只有喇合和她的家人得到拯救。
反思:喇合本身是一個妓女(又是一個外邦人),用自己的身體作此賤業來換取生計,是被社會所遺棄,為人所不齒的。然而神並沒有嫌棄她,因她的真悔改,神就拯救她和她的家人,並且讓她嫁給撒門,繼而成為王族的一分子及被列入在主耶穌的家譜中。我們一班已被救續的,已被稱為神兒女的人,我們是否還活在罪中呢。同時我們也能像喇合一樣,在一個極淫亂的國家(耶利哥城)中,仍然可以堅持我們對神的信心。喇合因顧念家人,所以她和她所有家人都被神拯救。我們已被救續了,但是我們的家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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