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應有危機意識


2075 期(2004 年 5 月 30 日)
◎ 時事透析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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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麻省剛於五月准許同性戀者結婚,雖然不少市民仍然反對,但隨著極端的自由和人權思想的發展,恐怕愈來愈多國家最終會通過同性婚姻!加拿大亦以人權為理由,於四月在上議院通過了「性傾向煽動仇恨」法案,根據此法案,可以將批評同性戀及性放縱等言論視為「煽動仇恨」,以刑事法加以禁止,意謂教牧於講壇上宣講同性戀是罪,或有人公開表示反對同性戀,皆有可能被控告!

  至於本港方面愈來愈多人濫用了民主、人權和自由的理念,去合理化一些過往被視為不道德,現時仍極具爭議性的行為。例如支持同性戀的團體正計畫將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婚姻法再提上立法會,並且作出了不少部署:包括一些同志團體的成員已成功加入民間爭取人權的組織,並擔任屬下一些小組的召集人,逐步將爭取同性婚姻滲透入基本人權觀念之內。相信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同志團體會積極爭取更多候選人公開表態支持他們的訴求。

  在五月十五國際家庭日,維護家庭聯盟在遮打花園舉行活動時,約十名支持同性戀的人士更進入會場內,向參與的人士(包括青少年)派發支持同性婚姻的單張,大會為免參與人士誤以為他們所宣揚的內容與大會有關,勸喻他們在場外派發,卻被拒絕,難免令人懷疑他們意圖魚目混珠!

  同志團體正積極部署,反觀教會方面的反應卻十分緩慢,嚴重缺乏危機意識,若果我們再不積極向會友講解聖經對同性戀的看法;向立法會議員表達我們反對同性婚姻的決心;向社會人士表達維護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制對青少年成長的好處;向面對同性戀掙扎的人士表達我們的關心和服侍;向愈來愈接受放任思潮的傳媒、學者和年輕一代解釋反對不等如歧視、自由不等如放任等等,恐怕有一日有關議案提上立法會的時候,我們只能步美國和加拿大的後塵,晦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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