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後現代詮釋學」,顧名思義,就是指當代的「詮釋學」已然進入了「後現代」的氛圍下來理解;而所謂的「詮釋學」,簡而言之就是有關「文本的解釋」的理論......
論到「後現代主義」,曾有一位學者如此說:「二十世紀後期的社會,正面對一場危機四伏的思想革命,種種不祥之兆可以包括在「後現代主義」的大標題之內。」保守的福音派教會對此幾近聞之色變、危言聳聽的評語實在屢見不鮮。
事實上,「後現代主義」一詞是難以定義的,學者佘碧平博士建議我們應先了解作為後現代主義的批判對象的「現代性」一詞的確切含義;他認為:「『現代性』具有『解構』(deconstruction)和『重建』(reconstruction)的雙重取向。它注重的是『當前』(the present),對過去持批判的態度,以新知識和新發現構築更美好的未來。由此,我們不難發現,任何後現代主義者都是現代性的『捍衛者』的『孿生兄弟』。因而,後現代主義和現代主義可以被視為『現代性理論』中的『左』和『右』兩派,既互有攻訐,亦有相互滲透和啟發。」
姑勿論「後現代」是否真箇是洪水猛獸,就它所衍生的觀念和主張來看,它已經在不同程度上波及到文學、歷史、哲學、神學、宗教、政治、教育、法律、社會學、語言學,以至所有學科,包括科學。然而,礙於篇幅關係,本文旨在集中探討有關「後現代詮釋學」背後的哲學問題,以期疏理出當代聖經詮釋學及神學詮釋學在「後現代詮釋學」的氛圍下究竟受到哪些哲學背景所導引。
主要的哲學背景
學者余達心博士認為:「後現代文化最大的特色便是『詮釋學』(Hermeneutics)的興起。我們可以說,後現代文化就是詮釋活動統攝一切的文化,亦可稱為『解讀文化』(culture of interpretation)。詮釋學在後現代成了『科學中的科學』(the Science of sciences)。」
筆者認為所謂「後現代詮釋學」,顧名思義,就是指當代的「詮釋學」已然進入了「後現代」的氛圍下來理解;而所謂的「詮釋學」,簡而言之就是有關「文本的解釋」的理論。學者江丕盛博士指出:「傳統詮釋學探討文本解釋的方法,即如何正確發掘及理解文本的意義。基本上,傳統詮釋學只是解釋文本的工具,提供尋求及確定文本意義的方法,著重文字、語法、字源、語文及相關歷史的研究。十九世紀之前,詮釋的文本主要是聖經;迄十九世紀之後,現代詮釋學之父士來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把詮釋學發展為一獨立及超越的學科。詮釋學的對象不僅是聖經,而是一般文本。自此詮釋學進入新領域,由『文本解釋』提昇為『文本解釋的解釋』。詮釋學的議程不僅是文本的語文性,而是文本(text)與讀者(reader)之間的閱讀與理解關係。其關注不僅是解釋的方法,更是解釋的本質;不但尋求理解的內涵,更進一步探討理解的可能性,以及文本意義發生的條件和景況。」
無容置疑,近代的詮釋學深受哲學思潮發展所影響;因此筆者在下文嘗試從康德(I. Kant)的哲學論述作為起點,並提到有關「基礎主義」(Foundationalism)的沒落、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哲學思想,也會簡介當代的後現代詮釋學者如德里達(Jacques Derrida)、傅柯(Michel Foucault)、羅蒂(Richard Rorty)、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等人的哲學思想,藉此透視出後現代詮釋學的基本哲學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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