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女孩不太壞


2055 期(2004 年 1 月 11 日)
◎ 時事透析 ◎ 徐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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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羅文、張國榮、柯受良,影藝紅人梅艷芳亦傳奇地離開人世。這位演藝人協會的會長不單受到演藝界及其歌影迷的稱頌,連特首董建華及國內官方機構,亦讚揚她各方面的貢獻。香港作為全球華人電影和歌唱事業的中心,這位樂壇「大姐大」的死訊成為各大傳媒的頭條新聞,甚至以「號外」報道,儼然是一則重大時事,超越娛樂新聞彊界,值得探討。

  教會對鬧哄哄的藝人新聞向來緘默,或許教牧與藝人潛伏著弔詭關係令我們談起藝人時欲語還休,只談得上充分利用(若他們悔改信主就力邀作見證),但談不上充分關心(圈中人的易失見證又令我們畏而遠之)。這麼近,那麼遠,又愛又怕。其實,教牧大多知道一般信徒天天讀娛樂版多過讀聖經,熟悉藝人的歷史多過教會史,但我們少有將圈中事以之為上乘教材引導信徒反思生命,而多是將之歸類為聲色犬馬揶揄了事。這種「恐藝症」無助於引領食娛樂飯長大的現代信徒,整頓他們日趨銀色化的屬靈生命。

  我們不喜歡梅艷芳,因她十八年前靠《壞女孩》一曲上位。筆者還記得當時親聞一教會領袖為其孩子終日哼看Why?Why?Tell me why?的歌詞而苦惱,可見無孔不入的流行曲最易闖進小孩心靈,教會根本不能聽而不聞、避而不談。我們視她「又壞又妖」,我們因她多年來舞台的不良貌相不斷加深她的「罪名」,這確實與我們強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雅二1)的原則相違背。當人人都視作藝人「賣相」,我們就當作「真相」。

  如今蓋棺可以定論,更多資料顯示這位壞女孩的為人不太壞。她幼年喪父,童年就以賣唱謀生,早沾世俗;這等不幸卻反過來促成她成名後憐憫好施,仗義為人、熱心公益,贏得民心與友情。香港某大網站的網民選她為「最正面形象歌手」之首,或許佐證了她這些本相。

  值得反省的是,不少基督徒都像她捱過淒悲的童年,甚至學壞過,而今天我們得以略有成就,成為小康或大富,更曉得是自己努力加上靠賴主恩,又明白是主賜白白救恩而非靠行善積德來賺取永生,所以我們真是既努力又安心地坐享今生、等享永生。或許我們真是忘懷了上主吩咐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命令,而這位「過來人」正好照出了我們仍有那些只顧自己的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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