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痛不如短痛?常識告訴我們,離婚對子女是不好的,但性解放人士有一種說法:假如夫妻經常衝突,弄到家無寧日,兒女會更痛苦,所以離了婚反而使痛苦減輕。離婚很多時是不得已的惡(necessary evil)。這種論調在某些人中已成為新的「常識」,但它假設了離婚只是「短痛」,這對嗎?不!
很多研究指出,離婚的壞影響是嚴重和持久的(下面以美國的研究為主)。Judith S. Wallerstein自七十年代早期開始做縱向研究達十五年之久,她開始時也有以上的想法,但研究結果卻正好相反:離婚後只有百分之十的子女感到更好;五年後,超過三分之一有憂鬱症;十年後,很大比率在學業上不成功;十五年後,很大比率仍然缺乏安全感,並難以維持穩定的人際關係。
Paul R. Amato和Alan Booth的縱向研究也印證以上的結果,他們用四個指標(心理健康、自我形象、社化過程和教育成就)衡量離婚的影響,研究了全國數目相當大的樣本,發現只有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三的離婚令子女更好。他們指出,其實很多婚姻本來不太壞,但因為個人期望過高,使夫婦不滿意,所以小量的衝突也足以使婚姻終結。他們的結論是:既然是父母把兒女帶進世界,那要求他們為了子女的幸福忍受一個不十全十美的婚姻,並非過分的要求。
離婚和其他文化因素塑造很多單親家庭,大部分情況是有母親、沒父親的家庭。在二○○○年,美國的孩童有百分之四十是婚外生的,其中四分之一是由於女性故意選擇作單親。近百分之三十孩童活在單親家庭裡,他們差不多有一半在窮困和乏人照顧的環境下長大,他們社化程度和紀律性會較低,也會經常困擾:究竟父親去了哪裡?他們比較容易被學校留堂、離家出走、患憂鬱症和自殺。
其實離婚為孩子帶來的損失是不難明白的,不是同住的父親難以在經濟上和感情上照顧孩子。在養育孩子的過程,有兩雙手總比一雙手好,只要想想單親母親日常承受的壓力就不難明白:換尿片、孩子發脾氣、孩子生病、去買奶粉等,無論遇到大小問題,母親都要獨個兒承受身體、情緒和經濟等壓力。再者,當男孩缺乏有責任感的男性榜樣,和女孩缺乏了一個有委身與關愛的男性形象時,都會影響他們的成長(如女孩將來的擇偶)。自一九九四年,已有百分之四十孩童沒有和父親同住,核心家庭的核可說已破裂了,美國青少年暴力的嚴重性相信也與此有關,因為失去父親的孩子往往缺乏自制力,和心存怨憤。他們更容易走上犯事的道路,到最後,家庭的破裂,只是導致監獄取代了父親的角色!
關啟文(香港性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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