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幗梅姊妹建議教會與會友應加強安全意識,我舉手贊成。坦白說,很多時教會往往抱著一份倚靠上主的信心而變得對自己和周遭的人應有的安全意識(提防)和責任很低。事實上,對上主的信心沒有必然減輕個人應負的責任。當然,強調個人責任又沒有必然減少對上主信心的需要。因此,責任與信心是可以同時存在,也應是如此。然而,安全意識豈只針對個人錢財和個人安全,也包括對別人安全的責任。例如,很多教會每年都會舉行戶外崇拜,但又有多少教會主動為參加者投買安全保險?又很多教會每年都會辦兒童聖經班,但又有多少教會有意識要為參加者投保?投保的目的不只是為要減低自己承受的風險,更是為別人的利益著想。
說回來,過分審慎和不恰當的安全意識可能會令教會適得其反。記得一九八九年東德人民革命一事,我有機會走訪導致這場革命之教堂的牧師。他說,「自一九八二年開始,我在教會門外放下一個牌,上面寫著『任何人也可參與』(open to all)。相對於當時不是向任何人都開放的共產黨來說,我們的口號有一定的吸引性。就是這樣,城中的人逢星期一下班後都來這裡參加祈禱會。人數不斷增加,甚至成為城市的習慣之一。當中的人,有為祈禱而來的信徒、有為有機會分享政見而來的人、有為可以避開政府監察而來的人......等等。」這位牧師繼續說:「我不介意他們抱甚麼目的而來,也不介意被他們利用。我要讓他們知道上主是歡迎他們的。」我擔心若教會反恐演變成一種政治審查的話,教會可能已變成為一處最恐怖的地方。這樣,教會反恐的對象不是別人而是自己了。
龔立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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