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表達憂慮及意見
第 1997 期(2002 年 12 月 1 日)
◎ 要聞
日前本港多個基督教團體,假石硤尾中華基督教會深愛堂舉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研討會,大會邀得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出席,而本港多位基督教代表,亦在會中表達他們對基本法二十三條草案的憂慮及意見。當日共有四百多人出席,討論氣氛非常熱烈,不論講者或觀眾均以理性的態度就此題目交換意見。
香港基督徒學會總幹事胡露茜女士就人權角度探討此草案帶來的影響,她表示人是按神的形像創造,因此每個人當有同等的尊嚴及自由。對一個社會來說,濫用自由的危害性遠遠小於沒有自由的危害性。公民需要自由去防止政府濫用權力,香港現時面對信心危機,更顯出這方面的重要性。她憂慮一旦落實二十三條,香港將會如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般,公民失去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
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則從基督教角度討論這課題,他表示若按法案中對煽動的定義(煽動他人反抗合法政權),耶穌基督也觸犯了顛覆及煽動等罪名,因為當日耶穌被釘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即顛覆當時的羅馬政權。他憂心由此引申,一旦落實二十三條草案,聖經是否也會被看為煽動性刊物。當教會為實踐宗教使命,作出關心社會的行動,是否會被當權者以煽動入罪。另外,他亦質疑此條文,會否阻礙港台兩地教會人士的交流;為兩岸和平而舉行的研討會是否屬於違法。
中文大學宗教系副教授龔立人從神學角度看此課題,他首先指出基督教信仰並不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因為立法有其法律基礎,他只是質疑立法的時機及其咨詢方法。從神學角度,國家不是終極,在國家之上還有神的掌管。故此,國家和公民同樣應受到法律保護,我們保障國家安全的同時,亦應關注警權或國家權力是否過大,危害到公民的基本自由。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對上述的憂慮作出回應,她強調二十三條條文是根據現行的官方保密法條例撰寫,官方保密法是參考英國相關法律訂定,在香港存在多年,不單聖經流通無礙,港台兩地宗教可自由交流,更從來沒有一團體因此法律而被定罪。她更表示自己亦是基督徒,且就讀基督教學校,了解宗教界人士的憂慮。她並承諾會盡快推出條例細節供廣大市民討論,以消除大家的憂慮。
最後大會公佈於十二月十三日將於報章刊登基督教就基本法二十三條文立法的聯署行動,表達對二十三條條文含糊的內容對宗教、信仰、人權及言論自由所帶來的破壞之憂慮,亦對立法程序及咨詢方法表示深切關注。查詢可電二三九八一六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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