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06 期(2001 年 3 月 4 日)
◎ 牧養手記 ◎ 羅達雄
最近與一位同道喝茶聊天時,他忽然記起一位會友要借教堂舉行婚禮,問我是否可以考慮幫忙。他說那是一件非常頭痛的事,因為他所屬宗派的堂會雖多,可以合法註冊舉行婚禮的堂會只有三數間,以致經常為會友結婚借堂而張羅。他曾向不同的教會商借教堂,了解到各有不同的規例,借堂的條例愈來愈見精細與嚴謹;並且借堂的費用不菲,總之為會友借堂結婚真不易為。
我完全明白那位同道的感受,因為牧會這麼多年來,我也有他類似的遭遇,對那些可以合法註冊舉行婚禮卻難得借出的堂會,當時內心也有些牢騷。幾年前,我轉到一所可以合法註冊舉行婚禮的堂會事奉,經一段時間之後,就明白彼此間的苦處。說真的,這類堂會多數是座堂式和有歷史的教會,牧者要兼顧的事務比較繁多,而在承諾借出教堂之後,借用者彷彿是顧客一般,你就有責任處理及回答他們大小的問題,有時那些問題是幹事也未必能回答的,於是牧師就經常要接聽繁瑣的電話,難怪不少堂會的牧者都視「借堂行婚禮」為苦差。
而我在這類堂會事奉後,體會到上帝既然賜給我們一間可以合法註冊舉行婚禮的教堂,那是上帝的恩賜,而禮堂內每週僅僅使用一個多小時作崇拜之用外,其餘的時間都是空置著的,在使用效益上是不化算的。慢慢我心中形成了一份信念,不應將上帝的恩典局限於自己教會內的肢體使用,應該開放教堂,讓外間的肢體也可以使用,在婚禮中歌頌感恩,締結婚盟,不也是更可以榮耀主嗎?
因此,過去幾年,若時間許可,我都會盡量借出堂會給將要結婚者使用。當然,繁瑣的電話是免不了的,工作量也相對增多一些,例如抽空與準新人見面輔談、婚禮綵排及婚禮的進行等,但能成人之美,看著一對對的年輕者步進教堂,在主前舉行婚約盟誓,誠是喜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