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名兒女,當中一名是向社會福利署領養的,其背景是棄嬰,成為我們家庭成員時已有兩歲九個月,之前兒童院、寄養家庭等不同地方生活過,總之我家是其第七個居所,在上帝恩典下,我們成為一家人,永不再分開。因為「上帝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叫孤獨的有家。」(詩六十八5-6)
而且天父曾應許我們「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廿七10)凡信主的人,都不會成為宇宙孤兒,必成為上帝家裡的人。(弗二19)
我家的新成員非常可愛活躍,終日跑來跑去,說實些是衝來衝去。可能是從前照顧的有關方面人手不足,在其懂得行走之後便甚少得到人擁抱。
上任照顧的人士告訢我們,與其出街不用抱,多麼遠也可以行,所以十分「好湊」。因此來我家後,上街遊玩果然從不「扭抱」,後來我才發現小成員不是不需要抱起,只是習慣了沒有被人抱著行路而矣。
初期某一晚,我與新成員玩耍,把其抓著並一舉而起,擁入我的懷中,本來嘻哈大笑、手足爭扎的小兔,剎那間像羔羊般全靜寂下來,軟綿綿的躺在我胸臂之間,彷彿初生的嬰兒一樣,起初我以為其在裝假,後來才發現其像陶醉些甚麼似的,結果動如脫兔的小寶安靜在我的懷中數十分鐘,叫我想起了舊約一段有關擁抱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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