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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應全面抵制嫖妓指南」


1855 期(2000 年 3 月 12 日)
◎ 交流點 ◎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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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社會,我們在性教育方面仍然十分保守、落後,家長及教師仍然視性為禁忌,不願深入談論有關問題,但我們在色情事業方面卻十分開放和「先進」!我們是極罕有的,每天在幾份暢銷的主流報章上刊載嫖妓指南的地區,教導我們的市民(以及下一代)如何在香港、澳門、內地以至東南亞各個地區尋找色情場所,並提供了一些妓女的專訪,內容包括相片、三圍數字、年齡、身體上哪一個部位最敏感、床上的表現如何、興奮時的反應、「服務」態度,以至職業嫖客的親身體驗和評語!基本上就是明目張膽地在報上為色情場所賣廣告、扯皮條,而這些報紙每天進入本港七成多的家庭!更嚴重的是我們(包括不少信徒)已經見怪不怪,甚至每日樂於經濟資助這些報刊宣揚嫖妓心得!

  筆者接觸過一些老師,他們表示有學生根據這些指南,按圖索驥地去嫖妓,事後還在同學面前大吹大擂!根據報章報道,去年因為患性病往公立醫院求診的十五到十九歲年輕人有八千多人次!濫交、嫖妓對我們下一代造成的影響絕對不容忽視。

  明光社和多個教育團體、社工和家長組織攜手,正推行一個全面抵制有嫖妓資訊報刊的運動,並計畫在四月四日兒童節前後推出一連串的活動,呼籲各家長為下一代爭取一片更美麗的天空,包括舉辦一個大型研討會,邀請心理學家講述長期閱讀嫖妓資訊對青少年行為的影響;法律專家講述為何現有法例不能阻止在青少年可購買的報章刊登有關資訊,以及應如何修改法例堵塞漏洞;由社工及教師講述一些受嫖妓指南影響的個案等。

  此外,亦會在報章刊登聲明,呼籲全港家長、老師以及關心下一代的人士,抵制有嫖妓資訊的報刊,不要助長無良傳媒老闆的氣焰!

  在這個是非黑白十分明顯的問題上,但願全港教會不要保持沈默,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做鹽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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