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釋對談(四)
「修道與得救」


1814 期(1999 年 5 月 30 日)
◎ 古道今詮 ◎ 吳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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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之「道諦」是談修為之道。要達成解脫,就必須要修道;而修道之始是皈依「三寶」,即歸依佛、歸依法及歸依僧。然後,對於佛法要用「信」、「解」、「行」來作實踐。修道之程序則可用「戒、定、慧三學」來作說明。

  守「戒」之目的是克制慾望,因為止苦在於止慾。持戒是消極的,積極的則在於行「八正道」,如此便能打破「十二因緣」之連鎖。但佛教戒律繁複,甚至以「律」而設「宗」。從基本「五戒」、「八關齋戒」及「十善道」,以至比丘戒二百五十和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數目多不勝數,若真的要藉持戒解脫的話,恐怕真的要經歷千百世輪迴才可以了。

  基督教在這方面較為簡約,因為基督教強調「信心」。先以「信心」為基礎,後才加上「德行」(彼後一5)。然而信心不是空談的,真的「信心」必須要有相應的行為,如此才能「信行合一」(雅二14-26)。基督教也認為耶穌道成肉身帶來的新約,不是要廢掉舊約,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20)。舊約(特別是五經)雖重律法,但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已正確指出律法禮儀之精義,乃在於「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因為神「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六6)。戒律禮儀並非修道之終極目的,失去原義便流於形式主義。耶穌更言律法的總歸就是愛。人的得救非藉持戒守律,乃藉上帝的恩典和人的信心回應。基督徒所言之律法,乃聖靈刻於人心版上之道德意識;而基督徒之倫理,乃是由生命透發出來的道德行為。藉著聖經的教導及聖靈的啟迪,各人不再需要向鄰舍指示該如何做才對,內心良知自有明悟之取抉。

  佛教修禪「定」之目的,是使心靈澄淨,集中一定境,鍥而不捨地追求及抑制自己的思念,以致能克制「無明」。簡言之,這是佛教的默想操練。由於各經典、各門派眾說紛紜,因此所述之「止觀」方法和程序,並達成之果位和境界,也不盡相同。但禪定的最終旨趣是要產生智慧,而智慧的目的,則在於產生導致解脫之終極知識和洞見。

  若以修「定慧」作為解脫之道,禪宗比佛教其他門派來得簡捷了斷。小乘修得的是「阿羅漢」(不生死)果位,大乘修得的是「菩薩」(覺有情)果位。而這些解脫方式泰半像淨土宗之說法,是需經千百世輪迴,然後往生西方淨土,像在煉獄一樣,在那裏繼續修行過渡,直至圓滿解脫為止。惟禪宗獨排眾議,提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說法,換言之,人可以在今生還未過去,便有成為活佛之可能性。

  但比較起來,基督教的得救方法,比禪宗的頓悟更為簡捷了斷,甚至比淨、密兩宗更容易便利。因為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又說「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9-10)。憑信心稱義比憑智慧了悟更為便捷,因無根性優劣之分別,非藉行為或冥想而得,也不受智慧或愚昧而受阻,是最直截了當的。而基督教的救恩內容,不只是意識上的空或是一個過渡性的煉獄,乃是永恆家鄉、不朽國度及上帝之城,在那裏神與人同在,有生命之交流,並與人共享一切榮美。這是何等美好及有盼望的信仰。

  最後,就兩大宗教之信仰對象來作比較。釋迦牟尼,人也,有生之始,有壽之夭。耶穌基督,神子也,由聖靈感孕而生,戰勝死亡而復活。佛陀之義乃覺悟,而釋迦並非第一覺者,乃此世開悟之典範而已。往昔萬千百世中已有無數覺者,今後亦如是。然而,以釋迦為首之得道者(甚至遺下之牙齒),常成為頂禮敬拜之對象!是故,釋迦已從一個歷史人物被轉化為抽象的本體界佛陀。事實上,釋迦只是凡人一個,晚年痢疾而死,留下若干遺骨而已。

  然而基督乃道成肉身的上帝,是道路、真理、生命,是神人間的中保,是神的啟示,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過造物主,惟有神獨一的代表才能將祂顯明出來。基督也是神愛的具體表現,因為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降世為人類犧牲,釘死十架上,救贖我們,神的大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釋迦至終死去,但基督卻從死裏復活;釋迦說他不是唯一的覺者,但基督卻是天下人間所賜下唯一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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