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們要在基督教教義中的罪惡論去尋求。人之對別人會不免於有自驕自大,最普遍的原因,是以為對方不是好人之故。自己好而別人不好,就不免於產生自驕自大,自滿自足了。但從我們的教義上說,我們其實並沒有一個是所謂「好」人,亦即是說,我們任何人中,都有許多事情,是「當為者不為,不當為者反為」的。而我們之所以能到基督的聖壇前瞻仰頂禮,又能領受其聖體寳血,無非是以一個待罪之身,接受上帝所賜的赦免與慈愛而已。我們本身既然是罪人,則世界上任何罪大惡極的人,與我們相較,就只有程度上(Degree)的差異,而並無本質上(Nature)的不同我們對他自驕自大,就會成為「以五十步笑百步」了。若照聖經的教訓說,則我們不饒恕別人,則我們亦不能希望天父饒恕我們如果上帝也因為我們之不及別人似的「好」,而拒絕我們的時候,請問我們之處境,又將如何?
第二、我們要在由聖經的教訓而來的智慧論去尋求。人之自大,若不由於他之自以為在道德上或靈性上比人好,就必是由於他之以為在知識上或學問上比人高。但究其實,甚麼是知識呢?一個原子科學家,他不一定有奶孩子的知識;一個大學教授,他也不一定有烹飪的知識。請問那原子科學家與大學教授,究竟有什麼權利可以向那為他奶孩子的奶娘和為他烹煮食物的厨師擺臭架子呢?奶孩子和烹飪就不是一種知識嗎?而且是極有用的知識嗎?究其實一個人所能「知」能「識」之事物亦極有限。有了知識,實無所用其誇耀。而且照基督教的信仰說,人所最重要的,其實不是知識(Knowledge),而是智慧(Wisdom)其所謂智慧也者,卽行所當行,止所當止,為所當為,不為所不當為之道也。自以為「知」,又自以為「義」,向別人擺架子,對別人存驕傲,在上帝的眼中,就是最沒有智慧的人。這就是基督耶穌對法利賽人之所以不惜嚴辭斥責,深惡痛絕的原因。這些人即使有很豐富的知識,但在上帝的眼中,却反遠不及一個卑微的小子。這便是耶穌基督口中的「聰明人」。上帝之道,每每在他們之前」隱藏起來」的。
第三、我們要在為我們所熟知的恩賜論去尋求。說到底,一個人能夠尊重別人而又能不妄自菲薄,能夠努力尋求知識而又絕不誇耀自己所有的任何知識;能自信而不自大,能自謙而而不自卑,其最重要之一點,仍是要保存恩賜論的信仰,這世界有各種不同的事,所以需要各種不同的人;因而也需要各種不同的恩賜。論及恩賜能做一個成功的原子科學家或大學教是一種恩賜;但能做一個成功的奶娘和厨師也是一種恩賜,得五千的賺五千,得二千的賺二千,是千古不易之理。世上的人每每從人之學養、職業、身份、環境等等把人分等級,分高下,但在上帝的眼光中,却是並不如此。
第四、我們更要在與恩賜論有極密切關係的受託論去尋求。受託之與恩賜,其間之關係,是不能分離的。受託多,恩賜也多;受託少,恩賜也少。而其間有一問題極須留意,那便是:「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是以我們若看見了信心比我薄弱的人,知識比我低下的人,靈程比我軟弱的人,道德比我墮落的人,思想此我錯誤的人,這就是我當前的一個大責任,當前的一個十字架。我若眞有愛主愛人之心,則我所應當做的,正是如何去教導他,扶助他,勸勉他,感化他和拯救他,我如不能達成我這任務。便是得五千而只賺二千,則我還應當為我之有負所託而深自引咎,那裏還敗自高自大,向人誇耀呢?
以上所說的,都是我們基督教的最基要的信仰,也是我們豎立謙卑的德性的最重要的幾塊基石。
然而說到底,謙卑究竟不是一個思想的問題,而是一個能力的問題。我上面把謙卑的問題作各方面理性上的解說,無非是想我們在觀念上對謙卑一事較有清楚的認識而已。然而能認識謙卑並不等於能實行謙卑。要實行謙卑,所需要的,却是一種從上而來,又從內而發的能力,所以要眞能謙卑,便要多作靈修、多禱告、多讀經、多崇拜、多守餐以使自己的靈程得以日漸長進,這纔是能使一個人達致的唯一途徑。捨此以外,實別無他途也。(完)
可瀏覽揭頁版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1964年第2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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