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耶穌賜給我們新生命
根據以上論述,可見新生活應當以新生命為基礎。這新生命便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0-31)。『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便沒有生命。』(約一書五12)
保羅叫我們服事主,要按着靈的新樣,不要按着儀文的舊樣。儀文舊樣,乃指法利賽式,和一般世俗式的舊生活。心靈新樣,乃指主耶穌基督所賜下的新生命。儀文舊樣注重外表。心靈新樣注重內心。人的外表也很重要。但是人的內心更加是重要的。
基督徒絕對不要只重外表的儀文,應當特別重視內心的見證。就是說心裏非有主耶穌不可。我們一生的果效,都由心裏發出。(箴四23)。以西結預言主耶穌的工作說,『我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三十六26)。
詩人大衛懇求耶和華神說,『神阿,求[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大衛可謂知所急了今日一般世人的毛病,就是有意追求新生活,而無意追求新生命人人講究儀文的新樣,卻不講究心靈的新生。人人都要做好人,但卻不肯相信耶穌。捨本求末,可謂無過於此了。
(五)基督徒也有一個大毛病
世上的基督徒,知道新生命的重要,所以都相信了主耶穌。但他們往往犯着一個很大的毛病,就是追求那新生命,而忽畧了新生活。有許多基督徒,你若查問他們,是否相信主耶穌。他們總回答說相信。然而他們日常行事為人,卻與世俗的人沒有分別。他們又賭博,又醉酒,又追求聲色,又甘心去犯世人所犯的一切罪惡。你若追問他們為何要這樣做。下焉者,就會回答你說,『我所求的,是死後的靈魂永生。至於今生的事,何必多所計較!』上焉者,就會回答你說,『我心靈願意而肉體軟弱,主耶穌一定會原諒我。』你看這種情形,何等的令人悲痛!
他們以為復活只是死後的事。不知道現在就要復活。『你們既受浸,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西二12-13)。這經文的意義清楚得很。他們又往往以為縱然現在已經復活,基督也必原諒他們的軟弱。他們以為凡事拿軟弱二字為推託,就可以了。那知道『你們若眞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追求那在上面的事』才是。(西三1)。
上列這些推託,理由都不充足。總而言之,此種推託不外兩個原因。一個乃老我未曾釘死。一個乃老我雖已釘死,而新我還未發育,或者新我仍然瘦弱得很。須知老我未死的人,那裏有復活的可能?倘若勉强稱之為已經復活,也不過是老我復活而已。今日許多基督徒發軟的原因,就在這裏。至於新我還未發育,則弊端在於缺乏靈修和栽培。急起直追,實在是每一個基督徒的本分。
作基督徒而沒有基督徒的生活,這是何等大的恥辱!
(六)新生
有些基督徒,覺得表現新生活,乃是一條重擔。其實基督徒不應該有這樣的感覺。倘若有這樣的感覺,就顯然證明老我還未死去所以讓主釘死我們的老我,乃基督徒第一重要的事。與主同死,和與主同葬,的確是一舉一動,具有新生樣式的基本。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舊)生命的,必喪掉新生命。凡為我喪掉(舊)生命的,必得着新、生命』。(太十六24-25)。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二20)。既然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活着,則我們行事為人,不再是自己的重擔了。
一個人徒然有新生活,未必有新生命。因為他的新生活,可能是法利賽式的。但若一個人有了新生命則照理這人必定有新生活。因為生命裏面含有生發性,極難隱藏起來。所以主耶穌說,『神的國如同人把種撒在地上,黑夜睡覺,白日起來,這種就發芽漸長,那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先發苗,後長穗,再由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穀旣熟了,就用鐮刀去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可四26-29)。這裏所用『出於自然』這四個字,含有十分美妙的教訓。請問我們作基督徒,自己的新生活,是否出於自然抑或出於勉强呢?這一點,值得我們深深自察。
(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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