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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口舌的順服到生命順服的抉擇


第3240 期(2026 年 9 月 27 日)

◎ 釋經講道 ◎ 范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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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降臨後第十八主日

  結十八1-4 、25-32;詩二十五1-9;腓二1-13;太二十一23-32

  我們常在信仰生活中審視自己的內心與行為:「究竟我們只是口頭上宣承信仰,還是以實際行動回應上帝的呼召?」本主日的經課為我們交織出一幅深刻的信仰圖像,提醒我們上帝的公義不在於冰冷的教條,而是在於呼喚人從罪中轉向生命的恩典。

個人的責任與上帝的公義(結十八1-4、25-32)

  以色列傳統中有句俗諺:「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齒酸倒了。」這句話隱含着對命運的無奈與責任的推卸,彷彿個人的罪咎與痛苦完全歸咎於先祖的遺留。然而,先知以西結明確指出上帝的法則:「凡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上帝不以世襲的罪懲罰人,也不因過去的光環而掩蓋當下的邪惡。

  上帝的公義帶有溫柔的憐憫。祂在第三十二節發出聲聲呼喚:「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轉而活。」上帝宣告個人需承擔個人責任,目的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給人悔改(repentance)與更新(renewal)的機會。不論過去的背景如何,當下的轉向與選擇,才是決定生命走向的關鍵。

仰望與指引:求主指示正路(詩二十五1-9)

  面對個人選擇的重擔與倫理抉擇,詩人展現了謙卑倚靠的態度。「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將你的路教訓我!」(詩二十五4)詩人深知人的軟弱與盲目,因此不倚靠自己的聰明,而是轉向上帝尋求憐憫與指引。

  詩篇提醒我們,上帝的公義與慈愛是並行的。上帝「必將正路指示罪人」,引導「謙卑人遵行公平」(詩二十五8-9)。當我們坦承自己的不足並向上帝求告時,上帝的恩典便成為我們走在正路上的力量。

實踐的信仰:兩個兒子與基督的榜樣(太二十一23-32;腓二1-13)

  馬太福音中,耶穌面對祭司長和長老的質問,講述了兩個兒子的比喻。大兒子起初拒絕父命,隨後悔悟並前往葡萄園作工;二兒子口頭答應,卻從未動身。耶穌以此銳利地指出:真正的順服不在於華麗的言詞,而在於實際的行動。當時社會眼中的「罪人」(稅吏與妓女),因着悔改轉向上帝,反而比滿口虔誠言語卻內心剛硬的宗教領袖先進了上帝的國。

  那麼,真正的順服與悔改從何而來?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中給予了終極的答案—基督耶穌的榜樣。基督「本有上帝的形狀」,卻選擇「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狀……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6-8)。基督的降卑與順服,不僅為我們開闢了救贖之路,更成為所有信徒生活的範本。

  保羅接着勸勉我們:「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這意味着,我們的順服並非出於強迫或律法主義的恐懼,而是因着上帝在我們心中的大能,使我們甘心樂意地活出與救恩相稱的生活。

在選擇中回應上帝的呼召

  本主日的經文向我們發出了清晰的挑戰與安慰,提醒信徒要承擔責任,勇於悔改,不以環境或他人為藉口,上帝重視我們當下的轉向。我們要謙卑求導,像詩人一樣天天尋求上主的旨意與引導。最要緊的是要效法基督,知行合一,不做口舌順服的「二兒子」,而是效法基督的卑微與順服,將信仰轉化為真實的行動。

范晋豪(香港聖公會諸聖座堂主任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