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疚」情意結


3015 期(2022 年 6 月 5 日)
◎ 解開情意結 ◎ 麥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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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疚是對自己已經做或將會做的事情弄垮了的認知想法。「內疚情意結」(Guilt complex)是持久性感覺自己做錯事,甚至把所有做錯的事情歸咎自己。有這心態的人通常都過分自我批判,又對別人的意見過分敏感;而且花過度的精力嘗試去把事情弄得更好。但由於過分內疚,因而感覺羞恥和擔憂,形成焦慮或抑鬱的情緒,更導致睡眠困難、失去興趣,身心疲倦、不能集中、社交退縮,以致影響了人際關係及工作表現,間中也會出現濫藥及自殺情況,甚至藉自殘行為來懲罰自己。

  根據Stephenie Kirby(2020年10月20日)在網站分析,內疚情意結有五類情況:

  一、有錯誤行為:在身體上或情緒上傷害了他人,或作了違背自己的道德觀念,例如說謊話、偷竊等等。

  二、有不良思想:雖然沒有做出來,但與自己道德標準不符的意念出現,例如不誠實、反叛或淫穢思想等等。

  三、虛假的內疚:雖然明知這些內疚心態並不合邏輯,但自己的邪惡想法會以為真的做了錯事。

  四、同情的內疚:出於同情心去幫助別人,但感覺自己永遠做得不足。

  五、生還者內疚:當看見別人受痛苦或失救的時候,而自己在一個較佳位置或處境(例如更富有、更安全),便心感有愧。

  此外,Leon Grinberg(1965)又把這內疚心態分為兩種:

  一、迫害性內疚:在成長早期因未成熟的自我形象,產生焦慮及恐懼而形成。

  二、憂鬱性內疚:在成長後期因經歷痛苦及損失(例如親人過世、婚姻破裂、經濟打擊等等),感覺憂鬱而形成。

  至於內疚情意結的心理成因,可分為傳統及近代理論:前者認為這情意結是基於孩童早期,受到老師、家長、其他照顧者影響,或遭遇嚴重的創傷事件,發展時學會了焦慮愧疚,根深蒂固存在腦海裏。但近年的理論強調這情意結植根於認知行為,因錯誤解釋、過度思想、或過分概括某些事情及其結果而產生。

  聖經對內疚感覺有令人改過的功用,但不希望信徒過分內疚,因為上主能赦免所有的過犯。新約約翰壹書一章九節:「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解結小貼士

  一、做錯事產生內疚是正常的,但最重要是避免再次犯同樣的錯;

  二、應有勇氣尋求寬恕,承擔後果及不要推卸責任;

  三、對做錯的事盡量補救也是對的,但要合乎情理,無需過度或連累身邊的人;

  四、適當時候也要原諒自己,不要讓內疚的心魔纏身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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