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人類胚胎的信仰反思


2838 期(2019 年 1 月 13 日)
◎ 教會觸覺 ◎ 黃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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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科學家宣稱已經透過改造人類胚胎的基因,成功誕下對愛滋病有免疫力的嬰兒。消息引起廣泛討論,也惹來不少科學家和倫理學者批評。基督徒應該怎樣看這科技?

  科技發展誠然帶來了很多好處,神也會透過醫療技術賜福人。不過在有罪的世界,罪影響了所有事物,科技也不例外。我們必須對科技的發展和應用作出細心分辨,不能完全否定,也不應全盤擁抱。在基因改造人類胚胎一事上,有批評說這技術尚未成熟,倉卒應用在人身上會帶來不可預計的危險,傷害無辜的嬰兒。「避免傷害」固然是重要的倫理考慮,卻不是全部。若問題只是技術未完善,解決方法就是提升技術——然而問題沒這麼簡單。有另外評論說基因改造把人當成實驗品,損害人的尊嚴。我們當然不應把人看成物件,但若然方法正確,我們也會接受一些用人來做測試的做法,例如邀請病人試用新藥。當然,基因改造不等於試藥,但「不應用人來做實驗」不能作為拒絕基因改造的原因。

  甚麼是人?

  基因決定一個人生理和心理的特色,所以基因改造的倫理反思應該從「甚麼是人」開始。神學對人的理解,重要的反省來自對基督這位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之理解。尼西亞信經這樣論及基督:

  「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註1)

  這宣稱強調基督的神性,卻同時提醒我們應該怎樣理解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倫理學者奧唐納文(Oliver O’Donovan)指出「所生」(begotten)和「所造」(made)的分別:基督從父「所生」,即是與父同等,是完全的神。反之,「所造」的就是次等,所以基督並非父「所造」。那麼人是甚麼?神按自己的旨意造人,人是神 「所造」,就不與神同等,亦當按神的旨意而活。但人與人之間卻是同等的,所以兒女從父母「所生」,不是從人「所造」。而惟有從人「所生」的,才是人;若是從人「所造」,就淪為比人次等的受造物。(註2)

  從人所生

  基因改造的問題就在此:當我們嘗試「改善」人的基因,以為這樣的人會更好,更「高等」,誰不知我們在製造一些從人「所造」的受造物。這樣,基因被改造了的孩子不會覺得自己比父母優勝,反而會覺得自己是父母的產品,是次等的。而在孩子出生前已操控他們的基因的父母,自然會想繼續操控他們的人生,要求他們按自己的旨意過活。這樣的父母,若不看孩子是次等的人,就是看自己是上帝。

  改造胚胎基因的做法不會在短期內普遍起來,但今天的社會不斷鼓勵父母把兒女塑造成自己心中的樣式,而這「樣式」卻往往由社會去決定,這樣做的惡果亦已浮現。基因改造只是把一個肆意操控人的文化放大,所以基督徒必須拒絕這試探。我們要知道兒女與自己同等,養育他們是讓他們成為從神所造,按神旨意而活的人。

  黃國維(中國神學研究院助理教授及副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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