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五6-7、10-15;可十17-31
聖靈降臨後第二十一主日
1a. 哀嘆死亡 (摩五1-3)
2a. 尋求得活 (摩五4-6)
3a. 宣告不公義 (摩五7)
4. 神是公義之主 (摩五8-9)
3b. 重申不公義 (摩五10-13)
2b. 尋求公義 (摩五14-15)
1b. 哀嘆死亡 (摩五16-17)
主前第八世紀以色列先知阿摩司是一位宣講公義的先知。他要向百姓宣講的信息,就是以色列整個國家都要沈淪死亡(摩五1-3;15-17),皆因失掉了公義。
「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於地的」(摩五7)須要悔改,否則上帝公義審判來臨,「他使力強的忽遭滅亡,以致保障遭遇毀壞。」(摩五9)
阿摩司悲嘆整個社會由上至下充斥謊言(「憎惡那說正直話的」摩五10)、妨礙司法(「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摩五10)、欺壓窮人(「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摩五11)、收受賄賂(「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摩五12)。阿摩司描述的社會情景,今日仍不過時與離地;惡人當權,義人受逼害,明哲人噤聲(「所以通達人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因為時勢真惡。」摩五13)。
昔日以色列社會,按舊約學者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理解,敬拜羣體中一直有兩套神學在對決。一種是「皇家意識」(royal consciousness),可看為「建制神學」,強調耶路撒冷必得平安,以可見的安穩取代了對上主的信靠。另一種則是「先知意識」(prophetic consciousness),先知不是以傳統眼光來觀照事物,而是返到根源,以上帝視域來想像社會的情景。
因此,阿摩司以哀嘆死亡作開始(摩五1-3),又以哀嘆死亡為結束(摩五16-17),呼籲百姓要尋求存活(摩五4-6),就是尋求公義(摩五14-15),因為尋求公義始於尋求公義之神(摩五8-9)。
人的罪性帶來自大,目中無神,任意而行,造成「你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摩五12)。當時偏差的「建制神學」認為只要到訪伯特利、吉甲、別是巴等聖地有獻祭盛會,就能得到耶和華的賜福與平安。阿摩司卻挑戰他們,如同耶穌挑戰財主一樣:「你還缺少一件⋯⋯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我們容易把焦點放在「哪一件事」,卻忽略了人性的自私與自保。任何時候我只顧個人安全與幸福,忘掉鄰舍的需要,我仍需要悔改。
阿摩司語重心長的呼籲 :「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摩五14-15)現今本港基督徒要於社會內追求「共善」(common good)與公義,持守是非判斷,方能得着上主的喜悅,配稱為追隨基督的門徒!
胡志偉(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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