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行動・社會見證


2823 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 教會觸覺 ◎ 採訪: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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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教導我們愛鄰如己,不是在口舌上,而是在行動上,所以社會服務重點就是代表教會服侍社區。」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下稱區會)社會服務總協調主任郭偉強開宗明義指,傳道服務的重心及對象是鄰舍,即使坊眾沒有返教會,但透過區會提供的社會服務,讓他們經歷到基督教人士的關懷及照顧,已是傳福音的行動及社會見證。

  郭偉強指,中華基督教會主張「自治」、「自養」、「自傳」,所有堂會、學校及機構均沿用這三個原則運作,他的職責是管理區會社會服務部轄下的服務單位,並思考如何和區會內的堂會、學校和機構協作,開展事工。他認為總協調主任的其中一個主要職責,是要在以上不同單位間扮演「橋梁」的角色,因此他經常會與區會內的學校校長、堂會長執聯繫,探討合作開展事工的可能性,盡力協調及回應各單位的意見。

  如何協調轄下機構辦社會服務?

  他以二零零三年成立的家情軒為例,當時有見天水圍及屯門區存在不少家庭問題,故成立家情軒與當地堂會、中小學及幼兒服務ㄧ同協調合作,集合大家的力量祝福社區。因此,家情軒除了透過不同形式幫助貧困家庭外,更重要是與地區堂會及學校合作,例如開辦課後支援服務,邀請高中畢業生和大學生擔任功課輔導班導師;與堂會一同進行社區服務,促進社區共融,又動員人手參加各堂會舉辦的聯合佈道事工等。

  談到教會辦社會服務,不少人第一印象便是「大灑金錢」。他直言,堂會如想辦社會服務,第一步不應考慮申請政府資助或籌集捐獻,而是善用堂會已有的資源,按能力進行服侍,否則只會為經營服務單位而自尋煩惱。「教會辦社區服務是分享教會資源,祝福社區,而不是到社會中集資,或者做教會不熟悉的『服侍』工作。」

  因此,中華基督教會轄下雖有不少教會辦社會服務,但區會未必在金錢上支援堂會,相反卻能分享服務經驗和知識,加上熟悉各堂會的特性,自然能根據堂會的需要給予建議。他坦言,教會最大的資源是「人力」,因此常建議堂會如要開展地區關懷行動,毋須從專業角度出發,只要鼓勵弟兄姊妹以「Informal Caring」方式關心社區便可。他舉例,弟兄姊妹只需在所屬社區,定時關心某一個特定服務對象,與他們建立關係,這種朋友式的關懷是專業輔導服務無法取代的。「這些全部不需用堂會額外的金錢,只要弟兄姊妹付出真心便能做到⋯⋯如果信徒願意實踐『愛鄰如己』的教訓,教會本身已有很多資源能夠祝福社區。」

  惟他坦言,工作上最困難是要在不同人的意見中建立共識,同時讓堂會、學校及機構領袖都有共同異象,存合一的心去事奉和支持事工。作為部門負責人,他常提醒自己不要失去異象和合一精神,因為異象能讓人明白開展聯合事工的原因;合一就是求同存異,就如保羅在新約聖經三番四次叮嚀信徒要竭力合一,最終為要成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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