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讓的愛


2822 期(2018 年 9 月 23 日)
◎ 明心見證 ◎ 陳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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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個女孩,我們就稱她為小薇。正如很多其他人一樣,小薇在唸大學時,遇到她生命中的真命天子,從戀愛到結婚,兩人相愛相惜。結婚之後,與丈夫的家人一同生活。起初大家還是對小薇寵愛有加,漸漸地他們開始對小薇不滿,認為她不懂家的規則,不給家人面子。摩擦逐漸增多,家對小薇來說,不再是一個安樂窩,反而是一種壓力和束縛,雖不至於嫁入豪門深似海的地步,卻在夫家裏有很多她不習慣的規條,小薇陷在情緒困擾和痛苦中。

  李弟兄在一所規模中型的公司上班,同事雖然不多,卻有着不同的性格和處理事情的態度,有時老李也認為上司對他有不合理的要求,心中嘀咕嘀咕的,甚為不滿,負面的情緒也從公司帶回家,影響了家庭和諧的關係。

  人與人的相處,無論是家人或同事朋友,總會遇上與自己不合的人,也許我們會用很多的方法去溝通、去澄清、去辯論、去爭取、去反擊、去報復,但也有可能覺得無濟於事。只要不是明顯的犯罪行為,人與人的糾紛很多時候就是觀點角度和慣性的問題,一個驕傲的心很難被理論或眼淚說服。沒有辦法修補或和解的人際關係,生命中好像又多了一個敵人,多了一份遺憾。

  上帝的話給我們甚麼的出路?「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7-21)

  我們既住在不完全的世界中,自己又是不完全的人,因此必須承認自己或多或少也會傷害別人,如此這般,也得經歷別人給我們的傷害。我們對別人的傷害,只許出於無知,不許故意。這是非常高的境界,卻是上帝期望基督徒該有的品格。不是自己的能力,乃是基督生命的能力帶領我們勝過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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