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在一些老問題當中打滾,其中一個問題就是生命是否有得變?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人養出了紮根深處的習性,就難以改變,有如抽刀斷水水更流,本性既成了一股力量,就砍它不斷,於是,生命對許多人來說都是沒得變的。
這是個老問題,所以有一個老答案,生命要變,到主面前悔改就得了!我在七十年代信主,「悔改」成了當時經常被人提及的「例牌答案」,到了今天,有點過度例牌,做成了信了就信了,悔改一事「上一上」主日學,很快「搞掂」。然而,由悔到改是一趟旅程,若未經歷過「悔恨己罪」,很難在信仰中認真靠主。
人為自己的罪懊悔,而且深深承認「受罪捆綁」,希望脫離罪的控制。真心悔是一種悟,悟是一種心靈狀態,進入悔悟乃是觸摸到生命中的樞紐——我那最裏面的我。有時,我們努力扮演一個「信了主就不再犯罪」的信徒,然而守了眾多聖經規矩又如何,到了某個時刻一下子又打回原形,正如保羅提到活在罪中無能為力:「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取死的身體呢?」
朋友,懊悔自己被罪捆綁,乃是進入生命深處的經歷。無疑,犯罪本身的羞恥(或者因被罪人所傷害而承受的痛),都叫人逃避不再碰它。但是悔罪就是聖靈帶我們進入「我那最裏面的我」,看一看那個深處的自己活在黑暗的罪惡勢力中的苦況。我們進到幾深的開放光照,就有幾深的心靈覺醒,看到幾深的罪惡勢力,再經歷幾深的施恩洗淨,然後就有幾深的與主同行。
所以,悔可以是很有深度的醒悟,只有悔得深切才改得徹底。主耶穌觸摸我生命最深處,悔悟中求恩,那是由那個深度位置開始的洗淨。正如約翰所講:「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團契,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想一想,我在光明中與神彼此相交團契,偏偏我那麼黑暗,幸而感謝神,耶穌的血洗淨我,於是我蒙恩後在光明中又與神相遇,但真光叫我看到深一層的黑暗,我又到主那裏洗淨,然而,進深一層在光明中,我又看到另一層生命深處的黑暗,又洗淨又相交之後,如是者還有第三層,第四層……
朋友,別因此避開神,就是如此,我們不外乎是一層深入一層本性中懷有罪的人,那又如何?我同時因主耶穌一層又一層改變更新了,所以在光明中與神相交才是正道,光照下的我「有深度地」悔悟而且蒙潔淨和更新了,即使仍有下一層的故事,但照見下一層的罪又如何,我在愛中與主耶穌一起面對我的軟弱,每翻開一層,我與主關係就深了一大階段,我一直承認我裏面所擁有的一切本性,主耶穌的寶血就一直洗淨我,無論如何,我是屬於主耶穌的人了。
於是,我眼睛因此更加注視耶穌,耶穌把我本性的水流轉變了朝向天國,我就靠着主直奔標竿!
劉文亮(道風山基督教叢林靈修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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