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有不少人可以成功地藉福音戒毒,有些卻又沒法成功?要找出這問題的答案,我們首先當承認「我們如今所知的有限」(林前十三12),但我們知道,並且確實相信:「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況且聖經明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因此,若是不能,絕不是福音本身的問題,乃是人的信心出了問題。
以戒毒為例,有不少堅決、堅定地信靠上帝的人,確實可以靠着福音的大能,成功地擺脫了毒癮的轄制,生命更新,脫胎換骨,判若兩人。不過,的確亦有一些人,我們從他們身上看不見福音的大能。這些人當中,有些是從起初就沒有信心,他們根本不相信,上帝的福音就是改變他們生命的大能;有些起初是相信了,甚至是靠着福音的大能,擺脫了轄制,成功地戒除了毒癮,不過由於缺乏持續的跟進栽培,或因沒有得到社會和教會的接納,最終經不起誘惑而信心倒退,走了回頭路,再度成為癮君子。
當然,更有一些人是因為從來都沒有機會聽聞福音,以致沒法相信,痛失求告主名而得着拯救的恩惠:「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如主耶穌所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主的話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信的人不僅「有永生」及「不被定罪」,並且可以「出死入生」。所謂「出死入生」,固然是指死後的永生福樂,也可以是指因信靠主耶穌而有的豐盛生命,就是在基督裏「脫胎換骨、判若兩人、不受轄制、榮耀上帝」的新生命。
這樣看來,我們可以肯定,在信的人,戒毒都能。不過,「福音戒毒」的工作絕對不可只着眼於福音戒毒所提供的服務,還要看重怎樣可以讓更多人認知「福音本是戒毒的大能」;以及在癮君子成功福音戒毒之後,教會可以如何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和教會,並且持續地得到提攜和餧養。這樣,雖不一定能夠達成上帝那「一個也不失落」的旨意,但也可以使我們心安理得,並且一定可以看見更多像黃家俊和楊舒敏一樣、藉福音大能而成功戒毒的「福音戒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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