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日在面書上看到「信仰百川」分享的一篇文章「我觀察到的十個危險的教會模式」(10 Dangerous Church Paradigms I've Observed),筆者由於牧養教會超過四十年、也在神學院教授「教會觀」超過十年、有關藏書不下百本,自信對「教會」有一定的認識,禁不住發表了回應「It is better to use the term "mentality", to be exact」(從準確觀點,最好使用心態一詞)。意思是church paradigms一詞最好以church mentality「教會心態」來表達,而中文繙譯「教會模式」則更遠離原意。因為細閱原文,作者用了(wrong paradigms)「錯誤的範式」一詞,筆者認為「錯誤的心態」一詞較為理想,因為「範式」是思維的觀點,較難定對錯,但「心態」則較易看到對錯。
其實對錯可以首先從各自的觀點出發,詳加比較,除非「非此即彼」,否則「相輔相承」及「取長補短」下,看重某一觀點不會構成「對錯」的問題。
九月二十五日在面書上又看到「信仰百川」中一篇文章「不應該再視堂會為教會」,作者說:「事實上,今日堂會的營運模式,帶來的是一種扭曲了的甚至是錯誤的教會觀。我們視每一間堂會就是教會,營運好這間堂會就是拓展天國,這成了我們最重要的任務。但我們卻看不到,其實今日的堂會和聖經中所談到的教會截然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最後,作者的結論為:「堂會雖然確是一間有限公司,但她可以不像一間有限公司。最重要的是讓堂會服事教會,讓教會服事世界。」
作者的前題是「堂會與教會截然不同」,但結論是「堂會可以不像一間有限公司⋯⋯」因此關鍵是「堂會」與「教會」是否「非此即彼」,或是「相輔相成」。若將「堂會」與「教會」定義為非此即彼,文中的標題自然成立。但若將兩者定義為有重疊之處,文中的結論便會成立。
今天我們可以反省我們的思考模式,會否傾向「非此即彼」,若然如此,便會凡事上綱上線,突顯「非此即彼」的分別。或者看清事物的性質是否「相輔相成」,若然如此,可以求同存異,取長補短,以達相輔相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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