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宗教會的早期文獻《奧格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第七條說明了改教運動後對教會的理解:「福音被完整地傳開,並按照着上帝的道施行聖禮,已足以表明基督教會的真正合一。」的確是簡單得很。跟着補充,「在所有地方劃一奉行相同人為訂立的禮儀,並不是教會真正合一的必要。」
所謂「人為訂立的禮儀」,除了直接指向不同的崇拜形式,亦涵蓋所有因時制宜訂立的「人為制度」,包括教會的不同制度架構。此舉至終是要在教理上解除羅馬一直以「使徒承傳」為理由獨攬的正統性。傳講福音與施行聖禮,「已足以」證明基督教會真正的合一。
不過,隨後的歷史顯示,制度形式並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了結。事實上,單單上面提到《奧格斯堡信條》那條款,就已經隱含兩個讓制式主義復辟的伏線。畢竟,你怎樣去決定福音最後是「完整地」被傳開?又或者那些聖禮是「按照着上帝的道」被施行?到最後,路德宗、加爾文派和聖公會等正統教派,還得各自制訂鑑別「教會印記」的法理條文,發展出相關的具體細則。
聖公會沒有改革宗那麼着重教義,跟羅馬教會相似,他們以「使徒承傳」去確立主教的權威。但廣為人知的,是亨利八世宣布英國教會獨立,只是因為羅馬不容許他休妻另娶。他的繼承者瑪麗皇后後來罷免掉那些附從獨立宣告的主教;而隨後的伊莉莎白皇后又再罷免那些不肯依從的主教。這樣反覆的罷免,剩下來還有多少可以確保不影響那「承傳」的聲稱?
無論如何,簡單來說教會的兩個構成元素是:福音的宣講(kerygma),以及信徒聚集時進行的崇拜和各樣的禮儀(leiturgia)。而雖然我們總有方法分辨這些活動是否「按照着上帝的道」、合乎新約聖經承傳下來關於基督的見證,但這類分辨畢竟難以用精確的制度或法理的正確性去審定。直到今天,特別是保守福音派教會,判定信仰的「純正性」仍然是一個恆常需要面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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