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冤大頭


2701 期(2016 年 5 月 29 日)
◎ 城市心靈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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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城市大學運動中心塌了天台,幸得管理處一位副經理憑經驗及直覺及時疏散了學生,結果整個天台塌了下來,竟然沒有砸死一個人。

  意外發生後,城大管理層和涉事的測量師互相卸責,前者指該測量師是天台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負責批核該項工程;後者則反駁說他不是工程的認可人士,只是在有關文件上臚列了校方在綠化工程中要注意的事項,言下之意是校方有可能疏忽了一些要做的事。

  香港近年流行大廈天台綠化工程,連在特首的施政報告中也有提及。據云自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已有五十幢政府建築物完成天台綠化。此外,不少學校、社區中心、醫院、工商大廈,以至私人屋苑、村屋等也紛紛追逐潮流求綠化。短短幾年間,從空中俯瞰,即見城中出現許多「天台庭園」、「空中花園」,特區政府也引以為榮,視之為一項「德政」。

  天台綠化固然具環保的意義,因有助建築物降溫;同時又收美觀的果效,若再加設一些豆棚瓜架,更可收割農產,實屬一箭三鵰,這是有關概念少受質疑或抗拒的原因。

  但所謂針無兩頭利,在原本的天台加建這麼多設施,甚至植上草被(如今次城大運動中心),其實大大加重了建築物的負荷,因此負責任的業主或專業人士應同時兼顧去水、防水、防漏的工程及其效用,還要顧及積水會否滲入建築物的鋼筋,導致腐蝕,從而影響建築物結構的安全。這些都是完全不容輕忽的問題。

  今次城大塌天台事件,又暴露了香港人一窩蜂追趕潮流的陋習。天台綠化未嘗不是好主意,但若為追趕潮流,人有我有,只做門面功夫,而不確切知道利弊,也缺乏仔細的程序和負責的監管,則容易淪為國內所說的「冤大頭」,錢是豪花了,得益的只是那些信誓旦旦的「專業人士」,但一旦出事他們又最快卸責,幸而今次有位醒目的副經理,他才是真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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