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在星期三吃最後的晚餐?


2652 期(2015 年 6 月 21 日)
◎ 文林 ◎ 黃雪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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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年前,我第一次在以色列過逾越節,那時我才發現吃逾越節晚餐的當晚是不能工作的。逾越節是節期安息日,跟安息日一樣,甚麼工都不能作,所以我推想主耶穌吃逾越節晚餐,應該是提早進行的。(參拙作《當我遇上以色列》,頁54-55,2007年。)

  ……我對於主耶穌在哪天吃逾越節晚餐有新的看法。我認為主耶穌吃逾越節晚餐是提前吃的,因為聖經記載主耶穌吃逾越節晚餐期間,出賣祂的猶大中途離席(約十三27-30)。按習慣,猶太人開始吃逾越節晚餐,甚麼工也不可作,若他們的逾越節晚餐在正日舉行,門徒就不會以為猶大離席是因為要買過節用的東西,而主耶穌被捉拿那天晚上,「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路二十二52)都有份參與。因此主耶穌最後的晚餐,應該是星期三晚,餐後他到客西馬尼園祈禱、被捉拿,星期四受審、被釘、被埋葬,太陽下山,正式開始逾越節晚餐,從這時起計三日三夜,就在星期日復活過來。〔經上記着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40)〕

  二零零七年這書出版以後,我仍舊在想這問題,我的想法對不對呢?後來找到經文支持: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這裏明確告訴我們人那時還未吃逾越節晚餐。(約十八28-29)

  這種想法一直維持到去年,有一次聽道之後,終於推翻了主耶穌提前吃逾越節晚餐這想法。當時牧師提到最後晚餐是在星期三的,主耶穌是根據愛色尼人的曆法守節,他們的逾越節晚餐是在星期三,他還引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七至十二節:主耶穌吩咐門徒預備逾越節晚餐。

  「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他們問他說,要我們在哪裏預備?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着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裏去。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裏?我與門徒好在那裏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裏預備。」(路二十二7-12)

  「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來」中的「人」,在希臘文是陽性,指男人,一般來說打水的是女人,只有這社團(愛色尼派)才有男人打水,所以主耶穌吩咐他們入城,看見有男人打水,就問他在哪裏預備晚餐。

  後來翻查資料,發現最後晚餐的馬可樓就在愛色尼派的住宅區,附近還找到愛色尼派的城門考古遺址。愛色尼人是嚴守律法的,他們不滿當時宗教政治勾結腐敗,於是遠離人羣,到死海曠野過退隱的生活,他們嚴格遵守摩西的律法;但每年三個大節期,也會到耶路撒冷過節,所以在耶路撒冷有他們的住宅區。在城門外還發現廁所和潔淨池的考古遺址,主要作用是要適應摩西的律法:「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裏有污穢,就離開你。」(申二十三10-14)

  在死海古卷龕(TheShrineofDeadSeaScrolls)裏,有對愛色尼真正曆法的介紹,用的是陽曆的,逾越節每年都在星期三,而一般猶太人用的是陰曆,逾越節在星期日二四六(見附表),絕對不會發生在星期三,相信主耶穌受難那年的逾越節是在星期四。

  總結:

  當年猶太人傳統逾越節在星期四,而主耶穌是按愛色尼派曆法守節,吃最後晚餐是星期三。主耶穌是按愛色尼派的曆法守節,理由如下:

  1. 預備晚餐:「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來」,這「人」推斷是愛色尼人,而最後晚餐地點在愛色尼住宅區,即現在錫安山的馬可樓。

  2. 聖經記載主耶穌吃逾越節晚餐期間,出賣祂的猶大中途離席,以為他去買過節的東西(約十三27-30)。按習慣,猶太人吃逾越節晚餐那一晚,是節期安息日,甚麼工也不可作,店舖也不能開門,顯示那天不是逾越節。

  3. 主耶穌被捉拿那天晚上,「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路二十二52)都有分參與,顯示那天不是逾越節。

  4. 在大祭司的院子裏,「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着烤火。」(約十八18),烤火是有違節期安息日,顯示那天不是逾越節。

  5. 當年猶太人將耶穌押去彼拉多那裏,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約十八28),顯示那時還未吃逾越節筵席。

  6. 主耶穌的最後晚餐,應該是星期三晚,餐後他到客西馬尼園祈禱、被捉拿,星期四受審、被釘、被埋葬,太陽下山,正式開始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也開始節期的安息日了,從這時起計三日三夜(日:星期五、六、日;夜:星期四、五、六),就在星期日復活過來,這樣,可以解釋主耶穌在地裏三天三夜,「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40)。

  所以,主耶穌並非提前吃逾越節晚餐,而是按愛色尼派的曆法守節,他們的逾越節晚餐是在星期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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